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 ||||||||||||||||||||||||
2023-05-3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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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审服复字〔2023〕3号 签发人 :王夫强 尊敬的陈伟委员: 接到该提案后,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针对您提案中指出的“规范小区商铺经营”问题,我局根据职能制定了具体的办理措施,逐一进行办理落实,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严格审批,从源头进行防控。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审核时,对于餐饮店登记,规范其经营内容、地点、时间和商业区域。对不符合开设条件的店铺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油烟、噪声等扰民问题。 二、创新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模式。对于市场主体登记新设或者变更住所时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2022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始了住所标准化改革,今年系统已经正式上线,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并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住所登记功能等措施,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督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虚假地址登记。 再次感谢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科室、人员及电话:市场准入科 王悦1370539025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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