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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2023-12-0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3-00001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3-0000147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办理制度与整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3-12-07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承办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提案建议共有5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3件,内容主要涉及医养创新融合发展、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建立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等。局党组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和细化办理措施,对政协提案进行分析归类,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认真负责的研究、梳理、分类、协调每一件提案。在坚持有效办理机制基础上,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责任制,对每件提案定责任领导、定主办科室、定完成时间,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高效、优质完成。

二是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的原则,对提案办理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常来常往”,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征询意见、办后跟踪反馈,做到“不沟通不办理”“不协商不答复”。

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力求办理实效。规范办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完善协调机制,把好审阅关、督办关和答复关,逐级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格式和行文要求进行答复,加强办复后征求意见,实现办理态度、办理过程、答复结果、办理效果“四个满意”。

三、取得成效

(一)70号 关于加强医养创新融合,提高全县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

以提案办理提高健康养老水平。一是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目前我县运营9家养老机构,均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县社会福利中心、蛟龙敬老院、青云敬老院与县中医院合作,通过“医养一体、两院融合”的资源整合方式,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实现“有病治病、无病康养”。福临养老院与县人民医院合作,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怡养老年照护中心)、惠民养护院、颐安养老院、金明寓瑜景苑养护中心及金明寓盛德御园北区分别依托自身的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惠民医院、马站医院、金明寓医院,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小病不出居室,大病不出院,重病开通绿色通道。二是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先扶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润德养老项目,切实保障全县老年人的集中供养需求。目前我县9家养老机构,养老床位191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109张,年底前玉山、石门、店头敬老院投入使用,届时将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50余张。三是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58名老年人提供5000余小时专业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已累计完成9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强宣贯实施,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养老领域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燃气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四专员”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规范信息公开,公开养老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电话和评定等级,指导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明确风险防范、意外事件处理、紧急送医、服务监管等要求。

(二)78号 关于加强我县中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的提案

以提案办理助推中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临沭县民政局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把该项工作与民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目前全县9个镇街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行政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含部分自然村儿童主任共计334名),开展县、镇、村三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遍访活动,建立各类儿童台账,填写遍访记录本,做到一人一册,自5月起直至9月,加密随访频次,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详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生活保障、身体状况、家庭监护、心理健康等情况。二是以人为本,解困纾难。我局注重把孤困、农村留守儿童及低保户家庭、残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作为重点,以关心解决他们生活、学习和成长进步遇到的困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孤困儿童救助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孤困儿童的核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建立了全县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库。继续做好孤困儿童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孤困儿童生活补贴标准,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提高到1742元/人/月,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提高到1234元/人/月,1-11月份向81名孤儿,3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6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818.41万元,有力保障了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三是深化管理,加强救助。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主动救助”的原则,依法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乞讨流浪儿童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大城市流浪(流动)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职责,常态化开展儿童主任“赋能行动”、夏季防溺水、暑期孤困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保障摸底排查等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单亲、贫困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孤困儿童的心理健康和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并加强与各镇(街)、社区以及县直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单亲、贫困家庭未成人和孤困儿童的心理健康和思想道德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和思想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孤困儿童的衣、食、住、行和心理等困难问题。四是联合行动,凝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联合红星公益协会开展“童心相伴365”,提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儿童关爱服务,组织协会专职儿童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家访,关爱陪伴农村留守、孤困儿童,提供资金物资支持,举办成长营会、亲子教育课堂等活动,满足农村留守、孤困儿童的心理及多元成长需求。

(三)94号 关于发动志愿者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案

以提案办理激发精神文明建设活力。加强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促进志愿服务时长的增长。开展民政领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关爱困难职工志愿服务、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关爱困难群众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已标识17家志愿服务组织,方便群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

(四)100号 关于建立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的提案

以提案办理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一是不断提高困难残疾人保障标准。近年来,临沭县民政局不断加大对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2023年,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3〕3号),自1月起再次提高残疾人救助保障标准: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146元;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7元、135元。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时足额,按月通过惠农一本通进行发放,截止今年11月,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4863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955人。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其低保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确定。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0277名残疾人,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4875人。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残疾人(智力、精神一、二、三级,肢体一、二级,视力一级)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目前,已纳入城乡特困供养923人。对遭遇急难型、支出型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12倍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已给予临时救助126人次。三是依托“主动发现”发现机制,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依托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网络,着力做到困难残疾人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实现我县困难残疾人救助无盲区全覆盖。加强与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密切关注网络平台求助信息,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关切,确保困难残疾人早发现、早救助。

(五)113号 关于建立临沭县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体系的提案

以提案办理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一是提高救助标准。2023年,根据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临民〔2023〕3号),自1月起再次提高孤困儿童救助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42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4元。全面落实“明天计划”实施工作,帮助孤儿及时开展体检、治疗和康复,并将全部孤困儿童纳入医疗保障,发挥对孤儿医疗救助的兜底作用,进一步织密织牢孤儿医疗救助的保障网。2023年以来我县新增纳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儿童共计49名,2023年1-11月份,向81名孤儿,3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6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818.41万元,切实做好孤困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前三季度为13名在校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共计9.5万元;2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工程,由市慈善总会出资,同样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县9个镇街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行政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含部分自然村儿童主任共计334名),开展县、镇、村三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遍访活动,建立各类儿童台账,填写遍访记录本,做到一人一册,自5月起直至9月,加密随访频次,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详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生活保障、身体状况、家庭监护等情况。强化发现报告,如发现因特殊情况导致无人监护的儿童,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镇(街)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保障不停。目前全县81名社会散居孤儿、3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名重点困境儿童、95名农村留守儿童、747名残疾儿童、918名低保家庭儿童全部纳入监护关爱范围。2022年9月份,专门召开全县社工站(未保站)建设现场推进会,旨在2021年各镇街建成未保站的基础上,与社工站建设相结合,在资金保障、人员使用管理等关键问题方面再进行突破和改造提升,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确保活动有场所、工作有人员、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办法,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功能,织密筑牢工作网络,强化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层基础。三是引导社会参与。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成长,更好地满足社区民众多样化需求,临沭县民政局发起我县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公益创投”)。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儿童关爱工作,为孤困儿童提供志愿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目前我县孤贫儿童服务团、红星公益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社会效果良好。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联合红星公益协会开展“童心相伴365”,提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儿童关爱服务,组织协会专职儿童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家访,进行情感陪护、心理疏导,关爱陪伴孤困、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资金物资支持,举办成长营会、亲子教育课堂等活动,满足孤困、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及多元成长需求,让孤困、农村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四、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距各位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责任意识不够强,认识不够到位,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部分提案办理推进较慢,落实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科室与委员的沟通还有待加强,对提案内容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委员意图的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办理综合性建议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加强,相互间的分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速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快。

  1. 改进措施

    (一)加强沟通联系。我们将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办理前,主动与委员沟通,充分了解所提提案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办理中,认真倾听委员建议意见,探讨解决问题途径;办理后,及时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改进办理工作。

    (二)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以委员满意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的,不断改进办理措施办法,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列入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职责范围内的提案,按照相关政策力争最大限度的办好,积极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推动落实。将办理提案与推进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制相结合,根据提案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深入查漏补缺,全面排查整改,继续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真正起到“办好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助力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临沭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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