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
2023-12-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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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后,县政协交办提案13件,主办2件、分办2件、协助办9件。截至目前,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并表示将积极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现将具体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案办理任务下达后,我局立即召开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就所有提案内容逐一进行研判,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研究,提出明确的办理思路,将任务分解到各承办科室,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局党组要求各承办人要站在服务县域经济的高度,以务实高效的精神办理好每一件提案,做到调查研究到位、请示汇报到位、征求意见到位、材料答复到位。 (二)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我局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事项名单》,对办理方法和办结时限都明确提出要求,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承办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具体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并检查。 (三)多措并举,落实到位。 针对各政协委员的提案,我们逐一与政协委员取得联系,了解其具体要求和目的。我们针对提案内容,逐一落实解决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已责令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做好相应的工作,如暂时无法解决的,我们也记录备案,以备时机和条件具备,及时跟进措施,解决提案提出的问题。同时,也和委员沟通,告知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总结,创新工作。今年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关系到政策层面的比较多,我局在认真做好对特定委员答复的同时,也结合实际,及时总结,以进一步创新工作。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给委员指明途径和办法,并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答复的完整性,使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二、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一)管其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的提案答复情况: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 电商产业园属于建设用地范畴,需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选址上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村庄位置的还应符合村庄规划。 下一步,将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强化对农村生产、生态、生活空间的统筹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空间,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有效提高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规划指引,助力乡村振兴。 (二)邢连强委员、李敬亭委员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扩内需大力发展旅游经济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 1、对苍马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整合优化,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等待批复。 2、建议县政府设立苍马山风景名胜区专门管理机构,安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对苍马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 二、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1、严厉依法打击非法狩猎、售卖野生动物、非法取土等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我局定期全面开展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重点打击非法捕猎、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以及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在风景区非法取土破坏旅游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2、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实效,对于不同群体,开展法治、科普、案例等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懂法守法,自觉保护全县旅游资源。 3、充实基层专职队伍。行业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乡镇充实完善专职护林员队伍,明确护林员职责,发动护林员增强履职意识,做好巡山监测、监督举报自觉履行监督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举报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三)朱凌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柳编行业的提案答复如下: 1、在我县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已在青云镇齐庄村附近,新规划一个柳编特色工业园区,规划面积约2平方公里,为柳编行业做好规划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2、我局将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在合适的地类种植杞柳,同时发动群众充分利用沟边、渠堰、水旁、河滩及至今未得到有效利用的湿地发展杞柳种植。 3、不定期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下乡,推广柳条色白、柔软、韧性大、产量高、质量好的杞柳新品种。同时指导种植者改进种植模式、采用合理密植,科学管理,提高现有杞柳的产量和质量。 (四)宋春辉委员、倪宝武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及设施建设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一直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向社会开放使用,营造了良好全民运动健身氛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广大城乡居民的体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强身健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和管理水平远远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目前已确定在滨海街与光明路交汇处西北角规划一个约75亩的广场用地。 (五)卢西嘉委员、徐勤凤委员、王洪福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机制提升智慧交通建设水平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涉及我局的建议主要是在规划设计时要将智能交通纳入整体规划的建议答复如下: 1、智慧交通设施规划属于专项规划,我局加强与智慧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编制。专项规划批准后将纳入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 2、建议道路建设部门在进行道路建设施工时,要广泛征求智慧交通建设的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求智慧交通设施主管部门同步建设,保障道路交通设施和道路同步投入使用。 (六)民宗福利界、朱孟范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的提案答复如下: 1、苍源河修建性规划中有无障碍步道、智能灯、廊和亭等设施,为群众到公园运动、休闲提供方便,为健身运动人员的安全提供了保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苍源河片区指挥部等部门的设计,进一步规划,满足群众需求。 2、苍源河公园南区与北区的桥下设计了步行通道,方便市民在公园之间的行走运动。苍源河上规划了人行通道桥,保障公园之间的相互贯通,方便市民的游玩,对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3、苍源河公园规划了一些特色小店,既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休闲体验,也能给公园带来一些收益,让公园能更好的运行。 (七)李宝督委员、张强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答复如下: 当前,新能源汽车是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但随着新能源车的不断增加,充电难问题将随着新能源车辆日益增长而日渐突出。就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市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单位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发改能源〔2020〕70号)和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临发改能源〔2021〕242号),自两份文件下发之日起我部门对于报送规划方案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已参照执行。 对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进行审查时。按照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其中停车位直接配建充电桩比例按照2021年不低于停车位20%、2022年不低于停车位25%、2023年不低于停车位30%、2024年不低于停车位35%、2025年不低于停车位40%。这一项数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体现,并要求报建单位征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意见。 (八)崔广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县城森林公园增设塑胶跑道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一直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向社会开放使用,营造了良好全民运动健身氛围,我局也在规划设计、用地方面全面做好服务保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广大城乡居民的体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强身健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水平远远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设计服务保障工作。 (九)李宝督委员、王汉营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大型农(集)贸市场的提案答复如下: 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具有社会性和很强的公益性,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三农问题”等工作的平台,在促进城市发展、展示城市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我单位对委员提出的青岛“泊里大集”经验和做法,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结合我县工业、农业发展实际,对您所提出的几处建设地段位置将进行深入调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我县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保障用地需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求。 (十)刘绍娟委员、吴绍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精神障碍患者辅助性就业基地的提案答复如下: 经落实,临沭县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地拟拟选址位置位于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西面,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办理国有土地的条件,若办理用地手续只能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供地只能供给村集体。 建议精神卫生中心依据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选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办理国有土地手续。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做好规划衔接。当前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定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在“三区三线”划定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对该项目做出统筹安排。 (十一)高伟委员提出的完善北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临沭县北城区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作为城市建设配套的重组成部分农贸市场规划已初具规模并日臻完善。 1、位于盛德御园西区以北、水岸花园小区以南已建成农贸市场一处,面积约5000平方左右,目前部分已交付使用。该农贸市场的建成对于满足我县北城市民生活需求,完善北城新区的整体配套功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解决群众买菜难、购物难问题。 2、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不断加大对农贸市场的规划研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协助做好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工作。 (十二)王兴佃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沭河大街西延道路连接贯通的提案答复如下: 1、在《临沭县城区“十四五”道路系统规划图》(2018-2035)中,沭河大街(S225省道-青石路段)已规划完成,该段道路长度为4257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1米。沭河大街(青石路以西段)在我县正在编制的《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有示意路线。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的过渡期内,对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可以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规划空间。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项目,由县政府附图承诺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系统,作为规划审查的依据。 2、沭河大街西延规划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调出,占地拆迁完成后,若在过渡期完不成占地拆迁,达不到征收条件,需提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后,按照单独选址项目上报审批。 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争取纳入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库,使用省计划指标,为我县节约用地指标,做好用地保障,以期沭河大街西延尽快解决,为西部开发建设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十三)胡尊尚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规划和管理解决停车难的提案,答复如下: 1、对于老旧小区附近的停车位问题,建议社区物业对小区车位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尽量提供数量的停车位。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和私人停车位问题,相关单位已做好中心城区停车规划,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2、相关单位已牵头拆除公共场地设置的地桩等障碍物。老旧小区道路周围、商铺区域、主要道路两侧,已逐渐合理增设停车位。 3、已逐步对外限时开放党政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位,保障夜间停车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各位委员的关心和监督下,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政协议案的答复和问题的解决上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前期调研力度不足,后期落实不能完全到位,自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细致地做好提案回复的后续工作,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力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解决规划调整、管好用好自然资源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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