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第二季度,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94958.4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8249.18万元,省级直达资金22709.3万元,市级直达资金2400万元,县级直达资金1600万元)。共涉及23个直达资金项目,具体如下: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52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806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3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30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989.3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405.5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16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29.8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698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74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91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881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4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3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86万元、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51万元、抚对象补助经费7438万元、就业补助1059万元、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57.8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70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69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10万元。
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确保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到基层,截止到第二季度末,共收中央直达资金68249.18万元,支出46050.18万元,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