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87002.3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5115.38万元,省级直达资金20287万元,县级直达资金1600万元)。共涉及22个直达资金项目,具体如下: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452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80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3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086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56.5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22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17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698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49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48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8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881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7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8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80万元、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51万元、抚对象补助经费7438万元、就业补助673万元,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57.8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3702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80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10万元。
我县收到直达资金后,确保第一时间分配下达,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