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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023-04-0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3-000039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4-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3-0000391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4-05

一、评估对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管部门: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项目属性:新增

申请资金总额:962.52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962.52万元,均为上级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改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计划》,根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教育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鲁教体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临沭县实际,县教体局制定了《临沭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三年达标计划》,并申请设立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该项目2023年拟改造全县小学87处、1234个班,计划安装14808支灯,共申报上级专项资金962.52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三)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改造1234口小学教室的照明设备,按每口教室安装3支黑板灯、9支教室灯,每支灯650元的标准测算,共申请财政资金962.52万元,均为上级专项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遏制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低龄化趋势,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健康与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2.项目2023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按预算成本

按预算成本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改造处数、班级数

87处、1234个班

需要护目灯数量

14808支

预算拨款数

962.52万元

质量指标

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实现全县到2023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的计划

每年下降1%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全县到2023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的计划

逐年下降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95%

家长满意度

95%

二、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项目评估具体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2月5日,大体分为事前评估准备、组织实施、事前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1)组建评估工作组。接受临沭县财政局委托,组建由马召静、赵晓晓、马梦迪、孙旭、张思宇5名同志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充分考虑工作组人员结构、业务能力、利益关系回避、成员稳定性,确定组内人员分工。

(2)拟定评估方案。在了解评估项目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拟定工作方案,确定评估程序、时间要求等。方案主要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目的及依据、评估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估步骤及时间和人员安排、相关要求等。

(3)资料收集与审核。项目评估工作组在对项目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所需资料清单,同时,访问被评估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官网及其他官方渠道,了解相关政策要求。评估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根据指标框架体系,结合该项目特点,与委托方座谈交流后,征求专家意见,确定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1)组建评估专家组。评估工作组依据项目内容选择评估专家,组成3人评估专家组,其中业务专家、绩效专家和财务专家各1名。

(2)业务培训。准备业务培训相关资料;组织参与评估专家签订《专家承诺书》;学习事前绩效评估相关政策规定,了解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等。

(3)现场调研。评估组与项目单位人员现场沟通,通过查阅资料、工作座谈,充分听取项目单位申报意见,分析佐证材料和项目立项支撑依据等,多渠道获取项目信息。

(4)项目预评估。现场调研后,项目评估组就项目资料进行分析审核,组织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审核绩效指标,专家组成员独立填写《事前绩效评估打分表》,初步出具定量打分和定性结论,并对项目申报预算进行审核。

(5)召开评估会。组织财政局、项目单位、专家等召开评估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出具专家评估意见,并形成《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和评审情况,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12月1日—12月5日)

(1)撰写报告初稿。评估工作组根据初步评估结论,结合自评结果,分析整理事前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报告初稿。

(2)征求意见。评估工作组将评估报告初稿提交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沟通定量评价情况及预算核定情况,听取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3)形成正式报告。评估报告初稿经我单位三级审核,并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报告。

(二)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主要围绕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等5个方面开展。通过评估,能够为预算安排提供技术支撑,达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政府理财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三)评估方式、方法

1.评估方式。包括专家咨询、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

(1)专家咨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会议沟通等方式,向绩效管理专家、业务专家、财务专家咨询相关问题。

(2)现场调研。查阅项目资料,召开座谈会,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做好取证工作,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3)专家论证。召开由评估工作组、评估专家组、县财政局、项目单位等共同参加的专家论证会,综合评判评估情况,询问发现的问题,由项目单位作出说明。

2.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加强成本核算,将全部成本和预期效益进行对比,评估项目投入价值。

(2)对比分析法。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财政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

(3)因素分析法。全面梳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评估工作组运用专家咨询、查阅资料、座谈论证等方式,参照《临沂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临财绩〔2019〕7号)中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估。评估内容概括如下:

(一)立项必要性

1.政策相关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要求学校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项目实施将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与国家政策要求相匹配,项目立项政策依据充分。

2.职能相关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查看县教体局部门三定方案,县教体局承担“改善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办学条件;指导全县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职责,项目实施内容与部门职责具有相关性。

3.需求相关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临沭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需要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需求,且需求的迫切性显著,具有不可替代性。

4.财政投入相关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公共财政支出是为市场提供满足公共需要的物品和服务的社会资源配置活动,而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有利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该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效益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财政投入相关性强。

(二)投入经济性

1.投入合理性。该指标分值10分,评估得分4分。临沭县共有87处小学、1234个班,按每口教室安装3支黑板灯、9支教室灯的标准测算,共需安装3702支黑板灯、11106支教室灯,合计14808支灯。根据《临沭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三年达标计划》,项目计划于2023年完成上述所有节能灯的安装,未考虑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即先在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学校进行探索,取得经验、达成共识后,再把试点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开来。项目成本测算依据较为充分,但项目投入与效果匹配性不足。

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该指标分值10分,评估得分4分。查看县教体局编制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置产出成本指标为“教室灯购置成本650元/支、黑板灯购置成本650元/支”,项目采取单价成本控制措施;但查看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未提出总成本控制措施及超额支出纠偏措施,也未能提供关于约束资金支出方向及内容的具体措施;同时,对于照明改造工程款拨付计划,县教体局也未明确具体资金支出计划,仅按照全部工程所需资金进行新增预算项目申报。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县教体局设定了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7个绩效指标。

1.目标明确性。该指标分值10分,评估得分4分。查看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明确,如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置为“完成改造处数、班级数”,将两项考核内容杂糅在一条指标中,指标设置针对性不足;同时,质量指标设置为“合格率”,时效指标设置为“及时率”,未说明合格率、及时率的主体,指标设置明确性不足;此外,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设置为“实现全县到2023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的计划”,指标设置重复且概括性不足。

2.目标合理性。该指标分值10分,评估得分8分。

(1)从绩效目标匹配度看,该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全县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体现小学教室照明改造节能灯安装情况及改造完成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情况,与项目需求基本相符。

(2)从绩效目标细化程度看,部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较差,无法考核。如效益指标“实现全县到2023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逐年下降的计划”,近视率逐年下降1%,无法衡量和考核。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

1.实施内容明确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该项目对全县小学87处、1234个班进行教室照明改造,计划安装14808支灯,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了《临沭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三年达标计划》,项目实施内容清晰,且与绩效目标设置一致。

2.项目时效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项目实施方案中计划项目评审完成时间4月30日前、招标完成时间7月30日前、安装完成时间9月30日前、验收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项目设立、退出时限较为明确。

3.实施方案可行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4分。实施方案未明确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节点,但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阐述,方案整体可操作性较强。

4.过程控制有效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2分。项目申报以及项目资金申请等方面履行的程序较为规范,但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项目人员条件以及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五)筹资合规性

1.筹资合规性。该指标分值10分,评估得分10分。项目全部申请上级专项资金,资金筹措财权和事权匹配度较高。

2.财政投入能力。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从财政资金配套角度分析,该项目全部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存在县级财政资金配套等情况,未见有类似项目资金投入,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

3.筹资风险可控性。该指标分值5分,评估得分5分。项目全部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无筹资风险问题。

(六)总体结论

项目综合得分为76分(详见表3-1),总体意见为: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评估认为,在立项必要性方面,项目立项政策依据充分,与国家政策要求相匹配,与部门职责具有相关性,具有现实需求,且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财政投入相关性强;在投入经济性方面,项目成本测算依据较为充分,但项目投入与效果匹配性不足,且项目实施方案中未提出总成本控制措施及超额支出纠偏措施,也未能提供关于约束资金支出方向、资金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在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该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需求基本相符,但部分指标设置针对性、明确性、概括性不足,细化、量化程度较差,无法考核;在实施方案有效性方面,该项目实施内容清晰,与绩效目标设置一致,设立、退出时限较为明确,方案整体可操作性较强,但过程控制有效性不足;在筹资合规性方面,项目资金筹措财权和事权匹配度较高,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无筹资风险问题。

表3-1事前绩效评估得分情况统计表

指标

立项必要性

投入经济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

实施方案有效性

筹资合规性

分值

20

20

20

20

20

得分

20

8

12

16

20

得分率

100%

40%

60%

80%

100%

四、相关建议

(一)推行先试点后推广工作模式,探索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工作最优解

建议县教体局推行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先在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学校进行探索,可选择不同规模、不同镇街、不同年级的41处小学、617口教室(约50%)作为样本,优先进行教室照明改造,一年后对比改造教室学生与未改造教室学生近视率差异情况,综合研判项目实施效果,总结项目经验与教训,最终确定是否在全县小学范围内全面进行教室照明改造,以避免财政资金浪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采取阶段性付费模式,本年度内申请40%资金额

建议县教体局采取阶段性付费模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支付30%预付款,待改造工程完工后再支付50%,剩余20%于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以充分确保护眼灯质量可靠,保障合同适当履行。选取50%试点教室,本年度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80%,建议县教体局可申请原预算申请额的40%。

(三)规范项目绩效管理

如该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建议县教体局围绕项目建设的直接产出和预期实现的目标进一步聚焦、优化指标,使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确保各项绩效指标填报的规范性、合理性;同时,按照中央、山东省、临沂市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加大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事中绩效监控力度,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评估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评估材料为基础,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本报告仅作为临沭县财政局审核安排项目经费的参考依据,不作其他用途。

(三)建议将该项目事前评估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为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改进管理工作、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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