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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07-28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2-000025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2-0000258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粮食供给,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文件提出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的目标任务。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任务下达情况,临沭县2019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4万亩/年,3年将建成12万亩高标准农田,分为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覆盖临沭街道、郑山街道、蛟龙镇、玉山镇和曹庄镇5个乡镇。

(二)项目预算

2019年-2021年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7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05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78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320万元、县级配套财政资金1042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2019年项目已出具工程竣工结算报告,2020年及2021年项目已完成县级初验;各项目均已完成工程产权移交,由各村委/基地负责项目管护工作。

截至2022年7月31日,项目总计拨付资金9,289.09万元,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如表1。

表1 2019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表

项目

总预算

合同价

结算价

已拨款

2019年

5200万

4519.46万

4158.73万

3413.87万

2020年

6000万

4702.18万

未出具

2901.55万

2021年

6000万

5499.31万

未出具

2973.67万

二、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临沭县2019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总得分为78.10分,评价等级为“中”,得分情况如表2。

表2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0

9

90.00%

过程

30

23

76.67%

产出

25

20

80.00%

效益

35

26.10

74.57%

合计

100

78.10

78.10%

(二)评价情况分析

临沭县2019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完成项目内容。从决策指标方面分析,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预算编制科学,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年度指标值设置明确性不足,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过程指标方面分析,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率高,资金使用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基本符合制度要求,但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符,资金拨付进度慢,项目未依照上级管理制度制定县级相关制度,部分竣工验收及工程产权移交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从产出指标方面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符合任务要求,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但个别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可利用性不足,3个项目未能按照市级批复时限要求完工,2020年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性不足。从效益指标方面分析,部分地区水利灌溉设施效益发挥良好,能有效节约灌溉及肥料成本,促进作物增产增收,田间道路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要,道路使用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水利设施闲置未利用的情况,部分防护苗木已缺失,个别项目覆盖耕地荒废,项目设施管护规范性和及时性不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规范性不足

根据填制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情况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性不足,如2020年及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中质量指标设置为“达到验收标准”,指标值为“达到”,时效指标设置为“完成合同约定”,指标值为“完成”,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不够清晰。可能存在的原因包括:绩效管理人员对绩效目标设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对绩效目标编制要求不明确,导致绩效目标编制规范性不足;绩效目标填报人员与业务科室人员沟通不足,未能准确把握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目标,导致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

(二)项目合同款拨付不规范

对比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与项目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管材合同,合同款拨付存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截至目前,各项目设计费均应全额拨付,实际拨付至合同价的80%;2019年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且项目质保期已过,监理费、施工合同款及管材款均应全额拨付,实际各合同基本拨付至总价款的80%。2020年及2021年项目由于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各项目施工费及管材款基本拨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合同款拨付进度慢可能存在的原因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约定条款不明确,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款项拨付。

(三)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程序规范性不足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财政资金体量大、年限长,必要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能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管理科学;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部门多、覆盖范围广,必要的项目管理办法能够规范项目运行,避免出现程序不合规的情况。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照中央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但未能制定县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程序不规范,如:

1.市级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主管部门提交初验意见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申请项目初设审批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2019年项目已于2020年7月10日完成市级竣工验收,但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于2022年2月26出具,竣工验收程序与规定不一致。

2.工程移交程序不规范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按照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各项目法人将项目移交至各村民委员会进行项目管护。2020年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已分别于2021年8月、2022年7月将工程产权移交至各村委会;2021年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已于2022年5月将产权移交至各村委会。

(四)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慢,个别工程施工不够合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各县区按照市级批复的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其中2020年项目市级批复要求完工时间为2021年4月底,实际蛟龙镇项目完工时间为2021年6月底;2021年项目市级批复要求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底,实际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年4月,部分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慢;同时,评价现场调研中发现个别工程施工合理性不足,如蛟龙镇崇山子村两个排气井建于排水沟,影响农田排水;临沭街道尚庄村大口井灌溉水位低,但泵房未设计安装压力泵,导致灌溉水压较低。

(五)项目运维管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利用率低

经评价组现场调研,高标准农田项目部分设施存在管护不到位及利用率低的情况,如玉山镇陈林村因保管泵房钥匙的土地流转户无法联系,泵房无法打开;玉山镇七彩百合田园综合体泵房设置在仓库内,设施均处于闲置未利用状态;项目栽植苗木的管理情况较差,存在大片苗木缺失、个别苗木歪斜、死亡的情况,如临沭街道尚庄村、郑山街道班官庄村等;玉山镇陈林村存在荒废未耕种土地,猕猴桃种植区域树苗基本死亡;临沭街道庙东村猕猴桃种植片区杂草丛生,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耕地利用不到位;蛟龙镇崇山子村、玉山镇陈林村存在给水栓压盖石板丢失的情况;蛟龙镇李家后村溢流坝栏杆被洪水冲走未及时修复。

四、意见建议

(一)规范填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准确性

建议临沭县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人员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工作质量,加强与项目业务人员沟通,切实针对项目计划实施内容设置科学合理、准确的绩效指标,体现项目实施特点,以便于后期衡量和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组织竣工结算

建议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对项目进度及合同付款条件的掌握情况,对于符合项目工程进度与合同约定的款项及时向财政提交支付申请,避免财政资金大量结余。同时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开展工程竣工结算,按照评审中心要求规范梳理结算评审资料,减少因资料补充调整导致的沟通成本;积极与评审中心沟通,确保工程结算报告及时出具,避免影响合同款项拨付。

(三)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升项目实施规范性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参照上级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结合临沭县实际情况,出台县级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参与各方责任,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对于程序性要求,要避免出现不合规、不合格的情况,保证项目管理过程合法合规。

(四)严格执行市级管理要求,加强施工各方沟通协调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督促工程施工方倒排工期、强化进度管理,对于可能导致的延误工期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议项目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积极与各村委进行沟通,明确各村项目建设需求,避免出现项目设施村民“不会用、不好用、不能用”的情况,力争达到项目建成后村民“会使用、愿意用、习惯用”的状态,更好地发挥项目使用效益。

(五)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效益有效发挥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设施管护不到位的情况,要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并进行相应的追责;各村委及设施使用基地应加强管护责任主体意识,探索多渠道、多方式的管护模式,如建立信息化监管系统、将易损设施纳入建设工程管护保险等模式,确保项目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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