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财政局: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2022-06-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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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临沭县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图书更新等文化活动,更新完善综合文化中心建设、乡村记忆馆建设等,着力丰富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群众文化产品供给。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2021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年初预算资金236万元,财政拨付到位资金181万元,实际支付181万元,实际执行率100%。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236个行政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图书更新、综合文化中心建设、文化广场、乡村记忆馆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年初绩效目标:一村一年一场戏演出和公益电影放映行政村全覆盖。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是为了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结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以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发现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增加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正确引导和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同时为后期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2、评价对象和范围:本次评价对象为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181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过程中通过分析汇总相关资料和数据,完成对项目的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评价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公正原则。真实、客观、公正,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方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评价标准:用现场评价的方式,对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分析;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综合分析,结合指标体系出具综合评价意见,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三)绩效评价工作工程。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归集档案等5个阶段。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值10分,评价得10分。项目资金预算181万,实际支出181万元,执行率100%。 (二)产出指标:满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2020年开展送戏下乡264场次,放映公益电影2832场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组织实施了2020“和美幸福临沭”春晚、“星辰计划”群文大讲堂、第十八届“钻石之乡”广场文化艺术节、全县广场舞大赛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20年度新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1处、乡村记忆馆10处、文化广场14处、文化馆图书馆分馆4处。政府采购168台移动音响,配发村居。 (三)效益指标:满分值30分,自评30分。主要对此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进行评价,主要体现在我县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满意度指标:满分值10分,评价得10分。主要是对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最终认定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得分为100分,评价结论为:优。 (二)存在问题 受财力所限,目前我县的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大多以行政村为主,以村落较集中的大村庄建设为重点。致使部分自然村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相应开展文化活动也就较少。 (三)相关建议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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