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财政局: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2022-05-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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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11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16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20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20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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