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县级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
2021-09-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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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1. 项目立项的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 (4)《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鲁财农〔2017〕61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9号); 2.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扶贫工作。21世纪以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扶贫工作依然艰巨且繁重。鉴于当前的扶贫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指导方针,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让贫困地区人民自愿、自动、自信、坚定地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项目预算 临沭县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年初预算为16,000,000.00元,实际支出19,517,775.05元,其中:2020年县级预算资金16,000,000.00元,往年县级结余资金3,517,775.05元(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1、四联八建贫困村提升工程规划设计费 结合贫困村群众的意愿,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先解决贫困村群众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实际,重点做好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贫困村中开展以“四联八建”为主要内容的贫困村提升工程。聘请专业设计团队对项目进行切合实际的规划设计。 2、光伏项目维护费 为保证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运行,使光伏扶贫发挥应有的帮扶效果,委托有相关专业资质、手续齐全、可靠地公司对光伏扶贫项目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3、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信贷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发放扶贫贷款,包括“富民农户贷”、“致富带头人贷” 和“富民生产贷”,给贷款人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或财政全额贴息。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或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 4、雨露计划 通过摸底调查,对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在校接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5、扶贫特惠保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切实减轻贫困群众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对2019年底全县动态调整后脱贫享受政策和纳入及时帮扶人口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6、护理补助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彻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无”失能人员护理难题,组建护理队伍给“三无”失能人员提供“五助四查”护理事项。 7、建档立卡户精神病人补助 为全面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着力做好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持续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使用的8种国家基本医药医保予以全额报销政策的宣传,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定期监测和用药指导,贫困人口就诊,门诊、住院费用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对所有在册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救治。 8、孝赡养老 面向全县农村7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病残老人不受年龄限制),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工作。各镇街、村成立“孝赡养老理事会”,与贫困老人及其子女签订“孝赡养老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凡是子女缴纳孝心赡养金的贫困老人,按月给予其父母发放孝心养老金。 9、村级扶贫协理员补助 为更好地调动扶贫协理员积极性,发挥扶贫协理员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按各村贫困户数量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项目评审、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各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选取。根据县级下达年度资金计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 方案编制。实施主体编制方案符合《临沂市财政专项产业发展项目方案编制细则》的有关要求。方案明确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投向、帮扶对象、帮扶方式、帮扶期限、收益估算、预期收益产生时间、收益分配方式、贫困户预期增收、帮扶期满后项目收益用途。乡镇统筹整合实施涉及多个村的扶贫项目,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成后管护主体、相关乡镇以及村的权责,并将产权份额量化到村。 方案的审核与审批。乡镇(街道)收到项目方案后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扶贫、财政、国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方案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专家库成员包括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建设、审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旅游、商务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对乡镇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中要重点审核项目的合规性、操作性以及风险控制、预期收益、带动效果,并出具评审报告。 项目实施。经审批同意的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 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对照县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逐一检查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以及工程质量情况,并出具自验报告。项目施工单位自验通过后,向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街道)政府收到项目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组织扶贫、财政、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并出具项目初验报告。项目初验合格后,由乡镇(街道)政府向县县扶贫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县县扶贫部门在收到乡镇(街道)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统一部署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1、雨露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对260名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返贫、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在校接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2、护理补助。通过项目实施,给77名“三无”失能人员提供“五助四查”护理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其中:市级切块资金200元、县级配套资金不低于100元; 3、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通过项目实施,对2019年全县动态调整后脱贫享受政策和纳入及时帮扶人口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医疗商业补充保险360元/人(含上级资金)、意外伤害保险10元/人。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突出脱贫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对临沭县2020年度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是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为了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结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以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以科学的手段客观衡量各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程度,发现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全面考核临沭县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效果,增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正确引导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同时为后期专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了解、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系统整理与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临沭县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1600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临沭县域内。评价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三)评价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 (5)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12号); (6)临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2020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临财绩函〔2020〕6号); (3)《临沂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55号); (4)鲁财农【2017】6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5)临财农〔2018〕9号关于印发《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6)临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应。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方法选择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县同类支出进行比较,同时,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综合分析及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评价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首先,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其次,按照不低于项目数量30%且不低于预算金额60%的比例抽样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1)非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覆盖9个乡镇/街道。评价材料和依据主要为提请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通过互联网检索到的政府网站公开的有关文件及项目信息等资料。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需在2021年7月28日之前将项目的《自评报告》、实施方案、批复、基础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业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资料等相关文件和材料提交给评价机构。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为材料提供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各种公开数据的汇总、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指标体系中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书面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 (2)现场评价。按照县财政重点评价工作要求,综合项目县域分布数量、资金额大小等因素,现场评价范围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项目资金总金额的60%,与委托方、项目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由2-3名工作人员对受益人群进行电话回访,并组织人员对青云、大兴和玉山三个扶贫重点乡镇覆盖的村庄中随机抽取6个以上村庄进行问卷调查,包含财务审计专家及近年来连续多次参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保证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现场评价意见。 (3)评分方法。评价小组综合现场评价的总体情况,保证现场评价的公平、客观性,对评价项目的执行情况出具现场评价意见:赋分、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得分情况,汇总相加后计算出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设计思路 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以及委托方要求,通过对扶贫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材料的研究分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列举的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 2.指标设计依据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规定,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3个评价层级。 3.权重设计思路 评价指标采用加减分制得分,权重系数主要考虑到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将主观赋值与客观赋值相结合,各权重系数和处理在[0,100]的得分区间内。 4.评价标准及评价方式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根据临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县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对绩效评价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采用评分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评定,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5.指标体系 2020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绩效目标共包含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成效和加减分5个一级指标,下设预算资金增幅、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及规范性、资金拨付到位率、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机制创新和违规违纪14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 (1)资金投入8分。分配给下设的2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分别赋分4分。 (2)资金拨付5分。分配给下设的1个三级指标,赋分5分。 (3)资金监管13分。分配给下设的6个三级指标,其中: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情况2个三级指标分别赋分1分;资金使用合规性、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3个三级指标分别赋分3分;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情况赋分2分。 (4)资金使用成效74分。分配给下设14个三级指标,其中:资金结余率和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占比分别赋分8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子女人数、接受护理的三无失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资助标准达标率和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分别赋分6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资助标准、护理标准、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分别赋分5分;护理费及时发放率和扶贫政策的感知度分别赋分4分;社会公众满意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赋分3分。 (5)加减分指标。主要从机制创新和违规违纪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机制创新,最高加3分。评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各方面的机制创新情况,1项创新加1分,最高加3分。 违规违纪,最高扣10分。评价由审计部门、财政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扶贫督查巡查等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包括内部资料或媒体披露的、经核实的问题),存在1项违纪违规问题扣0.5分,如果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每项扣0.5分,最高扣10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 本次参与绩效评价的专家由财务审计及近年连续参加省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由4人组成。各成员与被评价单位均无利益关系。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调研和打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评分。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时间为2021年7-8月,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和调研报告、档案归集和质量控制4个阶段。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综合评价认为2020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在总体上已达到既定目标,取得了成效一般。综合得分为81.59分,评价结论为:良。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标准,对照绩效目标,对项目的有关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打分,对项目中发现的问题,适当扣减得分。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8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增幅满分4分,评价得4分。 临沭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扶贫配套资金1600万元,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扶贫配套资金1600万,与上年持平。评价该项的4分。 2.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满分4分,评价得4分。 临沭县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下达资金实行因素法,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根据各乡镇贫困人口规模、贫困深度等客观指标合理分配,扶贫专项资金倾向贫困村。 临沭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合理、规范,评价该项得4分。 (二)资金拨付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县本级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600万元,已拨付160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率100%。经现场调研,所有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均已全部下拨至乡镇,拨付到位率100%。评价该项得5分。 (三)资金监管指标满分13分,评价得13分。 1.资金管理满分4分,评价得4分。 ①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1分。 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依据《关于印发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农【2018】9号)、(关于印发《临沂市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扶办发【2018】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临扶办字【2019】15号)的要求,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评价该项得1分。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3分。 县扶贫办、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均为扶贫专项资金建立了专账。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拨付专项资金。评价该项得3分。 2.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满分4分,评价锝4分。 ①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情况,满分1分。 临沭县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临财监【2017】6号)、《山东省脱贫攻坚审计监督试行办法》(鲁扶贫组办发【2017】3号)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扶贫办检查、财政部门检查、第三方检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确保扶贫资金规范使用、阳光运行。评价该项得1分。 ②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满分3分。 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2020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评价该项得3分。 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满分5分,评价得5分。 ①公示制度建设情况,满分2分。 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按(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评价该项得2分。 ②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满分3分。 县扶贫办对2020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在临沭县政府网站公开。乡镇和行政村在镇政府、村部政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对资金安排进行了公告、公示,确保村民了解扶贫资金项目的用途、受益对象及补助标准等。评价该项得3分。 (四)资金使用成效满分74分,评价得55.59分,扣18.41分。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满分8分,评价得8分。 临沭县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16,000,000.00万元,支出19,517,775.05元,其中:2020年县级预算资金16,000,000.00元,往年县级结余资金3,517,775.05元(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2020年县级预算资金无结余。 资金结余率=项目结余/2020年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0/16,000,000.00*100%=0.00%。评价该项得8分。 2.数量指标满分12分,评价得11.14分。 ①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子女人数,满分值6分。 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计划对260名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返贫和新致贫的贫困家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进行资助,2020年实际资助353人,达到预期目标的135.77%。评价该项得6分。 ②接受护理的三无失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满分值6分。 临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计划对77名接受护理的三无失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提供护理补助,2020年实际补助66人,达到预期目标85.71%。评价该项得5.14分。 3.质量指标满分14分,评价得9.84分。 ①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占比,满分值8分。 通过对享受2020年春季资助的318人进行电话回访,有效回访198人,通过回访26人未收到补助,每发现一位应享受政策却未纳入政策范围内的学生,扣2个百分点,完成绩效目标值的48%,评价该项得3.84分。 ②资助标准达标率,满分值6分。 通过对“三无失能”贫困人员的实地入户调查,对“三无失能”贫困人员的服务达到了“五助”和“四查”标准。评价该项得6分。 4.时效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6分。 ①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满分值6分。 通过查阅扶贫办专项资金相关的账簿及凭证,发现:2019年秋季补助在2020年6月发放,超出4个月;2020年春季补助在9月发放,超出1个月。评价该项得3.84分。 ②护理费及时发放率,满分值4分。 通过查阅扶贫办、乡镇经管站收支专项资金相关的账簿及凭证,对“三无失能”贫困人员护理费的发放比较及时,评价该项得4分。 5.成本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14.78分。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资助标准,满分值5分。 通过查阅扶贫办专项资金相关的账簿及凭证,发现:2019年秋季补助在2020年6月发放,超出4个月;2020年春季补助在9月发放,超出1个月。评价该项得2分。 ②护理标准,满分值5分。 通过查阅扶贫办、乡镇经管站收支专项资金相关的账簿及凭证,对“三无失能”贫困人员护理费的发放比较及时,评价该项得4分。 ③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满分5分。 对脱贫享受政策和纳入及时帮扶人口实施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标准360元/人,通过查阅支出凭证发现,实际支付440元/人,高于计划标准的22.22个百分点,评价该项得2.78分。 ④意外伤害保险,满分值5分。 对脱贫享受政策和纳入及时帮扶人口实施意外伤害保险,通过查阅支出凭证发现,实际支付10元/人,未超出计划金额,评价该项得5分。 2.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满分10分,评价得5.83分 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扶贫政策的感知度,满分4分 由于村庄留守的大部分是年老体弱的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接收能力较差,虽然村中对扶贫政策有公示,驻村工作队、帮扶人员、巡查督查人员均对扶贫政策进行宣讲,但是能完全了解扶贫政策的群众仍然不多,在调研的113份问卷中,19份了解扶贫政策、94份不了解,政策了解度为16.81%,政策了解度较低。 了解度=19/113*%=16.81%,评价该项得0.67分。 ②社会公众满意度,满分3分 在现场调研中,社会公众对扶贫政策的满意度一般。在调研的97份非贫困户问卷中,26份非常满意(100%)、41份满意(75%)、22份一般(50%)、8份不满意(25%)、0份很不满意(0%),满意度为71.91%。 满意度=(26*1+41*0.75+22*0.5+8*0.25)/97*100%=71.91%,评价该项得2.16分。 ③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3分 在现场调研中,服务对象对扶贫政策的满意度高。在调研的16份贫困户问卷中,16份非常满意(100%)、0份满意(75%)、0份一般(50%)、0份不满意(25%)、0份很不满意(0%),满意度为100%。 满意度=(16*1)/16*100%=100%,评价该项得3分。 (五)加减分指标情况分析 1.机制创新 无。 2.违规违纪 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坚持扶贫资金“阳光分配”,把钱用在刀刃上。不折不扣执行扶贫资金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全程“阳光操作”,严把资金分配、报账、管理等三关,切实做到精准使用、精准见效。 2.坚持扶贫资产“高效运营”,最大化发挥作用。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作为扶贫资金持续发挥效益的重要“驱动力”,积极创新资产管理方式方法,实行产权分置管理,推行统一经营、发包租赁、入股分红,推动扶贫资产不断放大扶贫效益。 a)明确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制定实施了《临沭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扶贫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分为受限所有权、经营使用权、监督处置权和受益权,项目村具有受限所有权,有权决定扶贫资产经营方式,无权处置扶贫资产。镇级拥有扶贫资产监督处置权,即最终决定权。 b)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扶贫项目验收后,有关资产移交到项目村,项目村及时把扶贫资金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建立资产管理台账,进行规范核算,详细记录扶贫资产金额、资产形式、数量、位置、经营方式、收益、帮扶贫困户等情况。 c)推行项目村集体统一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发挥项目村统一经营优势,注重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务工问题,实现“造血式”扶贫。 3.强宣传。总结好宣传好本单位工作事迹;抓好抓实9个镇街脱贫攻坚特色宣传;实时报道好全县脱贫攻坚实绩。 4.破难点。省市通报式检查问题115条全部整改到位。投资4180万元实施产业项目74个,帮扶带动15900户27242名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提高贫困户“造血”能力。成立脱贫攻坚专班、开展“三级书记”遍访活动、组织帮包干部开展到户帮扶“五个一”、夏日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活动。山东省电视台脱贫攻坚专栏播出《一个特殊车间里特殊人生》专题片。 七、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够准确,如: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目标值360元/人,实际支付440元/人;部分项目未设置可衡量的指标值,如:孝赡养老基金项目和村级扶贫协理员补助项目。 2.政策宣传程度不够深入。通过入户调查,过半数以上被调查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 3.资金拨付进度慢。如:山东省扶贫办公室下发的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秋季雨露计划资金在次年2月底前发放、2020年春季雨露计划资金在8月底前发放,2019年秋季补助在2020年6月发放,超出4个月;2020年春季补助在9月发放,超出1个月。 八、意见建议 1. 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政府性资金项目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公众,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公众满意度是衡量政府措施是否成功的重要标杆。项目单位应从公众、财务、项目流程、可持续性四个维度设置细化指标,为项目有效实施提供引导。 2.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项目公开程度,接受各方监督检查。及时公开信息,对贫困户、社会公众进行重点项目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促进项目规范管理。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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