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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2021-08-3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1-000014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财政局: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1-0000146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 2021-08-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1. 项目立项的依据

(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

(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

(5)《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12〕20号);

(6)《临沭县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试行)》(办字〔2012〕122号)。

2. 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临沭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5.7%,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12〕20号)、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临沭县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字〔2012〕122号)等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把老龄工作列入总体规划加以推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预算

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年初预算378万元。实际支出307.16万元,其中使用年初结余资金0.29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306.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18%。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依据《临沭县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试行)》(办字〔2012〕122号),对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30元。2019年全县85-99周岁老人约9000人,预计2020年的85-99周岁老人10500人。

2020年高龄补贴项目资金经过年中和年末两次申请,全年共为0.91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07.1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可以享受到高龄津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为全县9100余名85-9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充分把握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切实建立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经费资金保障机制,对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促进社会和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是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对2020年度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了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结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经验,以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以科学的手段客观衡量各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程度,发现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全面考核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县级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综合效果,增加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正确引导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同时为后期专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县级补助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378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范围:临沭县域内。评价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三)评价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3)《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

(4)《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6)《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临政发〔2012〕20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8)《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

(9)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12号);

(10)中共临沭县委办公室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字〔2012〕122号)。

2.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2020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临财绩函〔2020〕6号);

(3)《临沂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4)《临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55号);

(5)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文件。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⒈ 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评价方法选择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进行比较,同时,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综合分析及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评价采取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首先,对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和全面分析,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其次,按照不低于项目数量30%且不低于预算金额60%的比例抽样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1)非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覆盖9个乡镇,抽取4个乡镇。评价材料和依据主要为提请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通过互联网检索到的政府网站公开的有关文件及项目信息等资料。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需在2021年7月28日之前将项目的《自评报告》(打分表)、基础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业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资料等相关文件和材料提交给评价机构。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为材料提供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各种公开数据的汇总、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指标体系中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书面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

(2)现场评价。按照县财政重点评价工作要求,综合项目区域分布数量、资金额大小等因素,现场评价范围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项目资金总金额的60%,与委托方、项目主管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由于全县老年人人员较分散且行动不便,本着客观、公正、高效、稳定的原则,由2-3名工作人员对受益人群进行电话回访,包含财务审计专家及近年来连续多次参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保证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现场评价意见。

(3)评分方法。评价小组综合现场评价的总体情况,保证现场评价的公平、客观性,对评价项目的执行情况出具现场评价意见:赋分、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得分情况,汇总相加后计算出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设计思路

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以及委托方要求,通过对临沭县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专项资金相关材料的研究分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列举的项目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方向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满足项目评价需求,评价指标全面、细化、量化指标可衡量。

2.指标设计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规定的共性指标,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4个评价层级。

3.权重设计思路

评价指标采用百分制得分,权重系数主要考虑到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的特点,采用层次分析法,将主观赋值与客观赋值相结合,各权重系数和处理在[0,100]的得分区间内。

4.评价标准及评价方式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根据考评得分,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高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80分(含)~90分的为“良”;60分(含)~80分的为“中”;低于60分为差。

5.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绩效目标共包含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下设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和项目效益10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34个四级指标,共100分。

(1)决策指标15分。分配给下设的14个四级指标,预算与项目内容匹配度赋分2分,其他13个四级指标分别赋分1分。

(2)过程指标25分。分配给下设的11个四级指标,项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分别赋分5分,其他9个四级指标分别赋分1-2分。

(3)产出指标30分。分配给下设的5个四级指标,其中:数量指标下设1个四级指标赋分10分;质量指标下设2个四级指标赋分10分,产出时效下设1个四级指标赋分5分、产出成本下设1个四级指标赋分5分。

(4)效益指标30分。主要涉及社会效益、政策知晓度、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四项内容,分配给下设的4个四级指标。

社会效益5分。项目内容对通过发放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是否明显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进行评价。随机向项目受益群众进行电话回访,统计汇总电话回访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综合计算得分,指标得分不超过5分。

政策知晓度5分。对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政策的了解程度进行评价。随机向项目受益群众进行电话回访,统计电话回访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综合计算得分,指标得分不超过5分。

可持续影响10分。根据专家意见、社会公众评判意见对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的实施和服务,是否对老年人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具有较显著的作用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价,随机向项目受益群众进行电话回访,统计电话回访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综合计算得分,指标得分不超过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对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的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通过电话回访及现场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指标得分不超过10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及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参与绩效评价的专家由财务审计及近年连续参加省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由5人组成。各成员与被评价单位均无利益关系。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调研和打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评分。

本次评价时间为2021年7-8月,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和调研报告、档案归集和质量控制4个阶段。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根据《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标准,对照绩效目标,对项目的有关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打分,对项目中发现的问题,适当扣减得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满分15分,得14.5分,扣0.5分。

(1)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项目立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2)绩效目标申报表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与正常的业绩水平差异较小,项目预期产出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较匹配,产出数量指标预测的误差较大。绩效目标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4.5分,扣0.5分。

(3)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投入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指标满分25分,得22分,扣3分。

(1)资金管理指标满分值13分,评价得11分,扣2分。

①2020年实际到位资金(实际支出)307.16万元,应到位资金307.1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②2020年预算支出306.87万元,年初预算378万元,预算执行率81.18%,该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3分,扣2分。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3分。

(2)组织实施指标满分值12分,评价得11分,扣1分。

①执行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未提供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3分,扣1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评价得8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5分,扣5分。

(1)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指标满分10分,对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实际完成率86.67%,评价得8分,扣2分。

(2)产出质量-质量达标率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9分,扣1分。下设的2个四级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①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30元,全年发放360元得满分5分,高龄津贴补助资金足额发放率100%,该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②为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0.91万人,其中:郑山街道曹庄子村王吴氏于2020年4月去世,银行流水及发放明细台账均记录上半年发放120元,2020年下半年列支机关、企业临沭县劳动保障事物服务中心发放180元(身份证号与银行卡号均一致);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申请报告,共申请且实际发放1,508,130.00元,2020年上半年全县汇总表明细台账金额1,507,950.00,差额原因为蛟龙镇申请报告人数609人、金额105,960.00元,汇总表明细台账608人、金额105,780.00元,相差1人、多列支金额180.00元;项目单位县卫健局2020年高龄补贴支出列支2019年16人补助共计5,790.00元。高龄津贴补助人员符合率99.80%。该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4分,扣1分。

(3)项目完成及时性,根据县卫健局提供的自评报告,老年人高龄补贴每年分两次发放,分别在本年的6月和12月,通过对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及时得5分,否则每延长1个月扣1分。上半年7月16日、8月28日分别发放2次,下半年为12月18日、2021年2月2日分别发放2次,该项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3分,扣2分。

(4)成本节约率为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成本节约率为19%,成本节约率≥0得满分,否则每低于5%扣1分,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指标满分30分,评价得21分,扣9分。

(1)社会效益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3分,扣2分。

对全县85周岁-99周岁人群共883人随机进行电话回访并现场选取了四个乡镇18个行政村随机向受益群众现场发放调查问卷103份,有效随访共785人,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随访率79.61%,统计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通过发放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较明显。

(2)政策知晓度指标,满分5分,评价得1分,扣4分。

随机向项目所在地居民开展调查,对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政策是否了解,统计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评价标准分为非常了解、较了解、一般、较少、不了解五档进行赋分。有效性按非常了解为100%、较了解为75%、一般为50%、较少25%、不了解为0%进行评价,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政策知晓率56.53%,政策了解和宣传程度效果较一般。

(3)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8分,扣2分。

根据专家意见、社会公众评判意见认为2020年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对老年人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具有较显著的作用。

(4)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9分,扣1分。

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96.91%,效果较显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做好津贴发放工作。

为提高全县高龄老人生活水平,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全年共为9100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07万元,为全县59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28.9万元,发放慰问品1.06万元 。

(二)做好老龄宣传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一规定,通过开展知识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等,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加大对百岁老人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百岁老人事迹。敬老月期间,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爱老敬老活动。各级部门分别利用板报、健康教育处方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了《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率低,项目预算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项目年初预算378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306.8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18%。

(二)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强对申请老年人高龄补贴人员信息的审核,项目执行过程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86.67%。

为全县85周岁-9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0.91万人,对受益群众电子发放明细台账进行筛查,其中:①郑山街道曹庄子村王吴氏于2020年4月去世,银行流水及发放明细台账均记录上半年发放120元,2020年下半年列支机关、企业临沭县劳动保障事物服务中心发放180元(身份证号与银行卡号均一致);②2020年上半年高龄津贴申请报告,共申请且实际发放1,508,130.00元,2020年上半年全县汇总表明细台账金额1,507,950.00,差额原因为蛟龙镇申请报告人数609人、金额是105,960.00元,汇总表明细台账608人、金额105,780.00元,相差1人、多列支财政专项资金180.00元;③项目单位县卫健局2020年高龄补贴项目列支补助2019年16人共计5,790.00元。

(三)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通过电话回访及现场调查受益群众,了解到大部分受益群众不了解老年人高龄补贴相关政策,老年人不清楚资金的出处,不知道该项补助是县委、县政府的关心,社会公众参与积极程度较低。

八、意见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细化预算支出,使预算资金落实到具体事项,并进行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有效性、安全性。

(二)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提升项目的监督力度。建议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问效,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提高风险管控力。

(三)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项目公开程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检查。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对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按照政策相关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对社会公众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促进项目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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