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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9-04-3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tjj/2020-000005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9-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2018年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索引号: linshuxiantjj/2020-0000056
发布机构: 临沭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 2019-04-30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建设“和美幸福临沭”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主线,创新举措,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全力打造临沂东部产业新高地、花园卫星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审核,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71.24亿元,增长8.1%,比去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54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29.73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增加值118.97亿元,增长6.0%。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为8.3:47.8:43.9。

一、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平稳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23.81亿元,增长3.2%。其中,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0.63亿元、4.08亿元、6.76亿元、1.07亿元、1.27亿元,分别增长3.3%、7.8%、1.3%、-0.6%、9.6%。

主要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全县粮食总产量30万吨,增长3.5%。花生总产量17.82万吨,减少5.2%;水果总产量2.09万吨,减少12.4%;蔬菜总产量16.84万吨,减少0.5%;烤烟产量375吨,减少24.7%。

畜牧业发展稳定。全县家禽存栏570.48万只,增长11.3%;出栏1796.11万只,增长29.1%。禽蛋产量2.72万吨,下降7.5%。奶类产量0.95万吨,增长17.3%。

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全县农用机械总动力86.3万千瓦。农机保有量5.6万台套,其中麦联合收割机890台,比去年增加110台。

农业“新六产”快速推进。全县实施农业重点项目17个,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新认证“三品一标”2个、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68家、家庭农场678家,累计分别达到7家、75个、1788家、1960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524个自然村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稳中向好。全县2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8.7%,比去年提高2.7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增长14.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8%,利润增长43.4%。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45家,利润过千万元企业14家。全县工业行业大类19个,其中总产值实现增长行业15个,增长面为79.0%,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增长行业13个,增长面为68.4%。全县工业用电量12.19亿千万时,增长16.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用电量7.51亿千瓦时,增长7.6%。

重点行业快速发展。全县化工化肥、钢管加工、食品加工、杞柳编织、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光电、新材料等八大重点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80.2亿元,增长15.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1.1亿元,增长21.5%;实现利税总额27.6亿元,增长35.3%。

建筑业增速放缓。全县在库资质以上建筑企业23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9亿元,增长3.0%;全年房屋施工面积277.1万平方米,增长2.1%;房屋竣工面积66.4万平方米,下降22.1%;全年签订建筑合同额41.2亿元,增长26.5%。

三、国内市场、物价和外经外贸

消费品市场运行平稳。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5亿元,增长8.0%。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77家,实现零售额14.3亿元,增长3.2%;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4家,实现零售额0.24亿元,增长33.5%。

全县年末市场主体3.66万户,注册资本(金)537.80亿元,分别增长21.9%和22.6%;其中新增市场主体0.67万户,注册资本(金)99.54亿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均上涨3.1%。

进出口增速回落。全县实现进出口总额41.6亿元,下降2.8%。其中,出口额32.8亿元,增长1.3%;进口额8.8亿元,下降15.5%。三资企业37家,实际利用境外资金9104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较快增长。全县在库项目134个,投资总额增长9.7%,其中5000万以上项目74个,投资总额增长17.1%。一产、二产、三产投资占比为1.9:50.4:47.7,投资总额分别增长166.1%、增长37.8%、下降11.4%。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7.2%,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34.6%;房地产投资下降26.9%。

房地产整体下滑。全县房地产在库项目36个,商品房销售面积98.1万平方米,下降15.6%;商品房销售额41.1亿元,下降7.2%。

五、双招双引

全县招商引资项目76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2个,到位县外资金64.3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4.6%。全县分别引进A类、B类创新创业人才15名、77名。

六、交通、旅游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690.99公里。其中,农村通车里程1620.91公里、国道及省道通车里程70.07公里。沭河滨河大道建成通车。

全域旅游稳步推进,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全县旅游景区(点)共接待游客930.3万人次,其中2A级以上景区接待游客645.1万人次,实现景区经营收入7902.3万元。年末2A级以上旅游区9家,其中,3A级旅游区2家,4A级旅游区1家;旅行社(分社)、营业部17家,星级酒店1家,3星级以上农家乐29家。

七、财税、金融、保险

财税收入稳步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12.3亿元,同比增长9.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2%,提高1.8个百分点。税务部门收入22.9亿元,增长9.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亿元,增长0.3%。民生支出29亿元,占全县支出的81.8%。其中,农林水支出5.3亿元,增长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亿元,下降38.6%;教育支出8.8亿元,增长3.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亿元,增长8.7%。

金融存贷款稳步提高。全县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02.7亿元,比年初增加25.4亿元,较年初增长9.1%;其中,住户存款195.1亿元,比年初增加16.8亿元,比年初增长9.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43.5亿元,比年初增加26.5亿元,较年初增长12.2%;其中,住户贷款113.4亿元,比年初增加18.6亿元,较年初增长19.7%。

保险业稳步增长。全年保费收入3.3亿元,增长21.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8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2.5亿元,增长30.2%。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1.4亿元,增长3.6%。其中财产险业务赔付0.6亿元,增长25%;人身险业务赔付0.8亿元,下降7.9%。

八、科技、教育

科技事业逐步推进。全县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34项,获得无偿补助资金1183万元。专利申请428件,其中发明专利81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国家二等奖1项,省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市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全县投资3.5亿元,实施解决大班额项目18个,推动建设全面改薄项目19个,实施标准化幼儿园工程6个,新建提升2个高中校舍项目,总建筑面积19万平米。自主招生和普通本科的进线率及万人比均居全市前列。289名学生减免学费55.5万元,共为1273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002.3万元,6662人享受学生补助资金932万元。职业教育再创佳绩,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综合应用技术比赛金牌。临沂市工业学校春季高考本、专科进线率、录取率连续16年保持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名。

九、文化、卫生、体育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县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均为国家一级馆。县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6万册,流通读者32万人次,新增持证读者9066个,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2万人。全县已建成标准化文化广场261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51处、乡村记忆馆38处。完成了9个镇街文化馆图书馆分馆、51处村居基层服务点建设。全年公益电影放映2832场次。现有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8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5处,市级11处,县级61处。馆藏文物6881件(套);省级非遗项目3项,市级9项,县级102项。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覆盖率100%,电视转播台1座,电视覆盖率97%。

卫生事业逐步发展。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9处,其中医院7所,床位2971张。累计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54.4万份,复核45.09万份。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初级包20.1万个,个性化服务包1896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了全覆盖。

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全县成功举办24项全民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日常活动16项,承办市级以上赛事8项。培养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全省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二十四届省运会古典式摔跤男子甲组80公斤级别金牌。

十、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县拥有省长质量奖1个、山东名牌1个、省服务名牌1个。中国驰名商标8件,山东省著名商标25件。

安全形势整体稳定。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9人,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事故4起,死亡4人;商贸制造事故1起,死亡5人。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全县整治“散乱污”企业177家,畜禽养殖场6752家,提标改造企业59家,空气质量同比改善10.7%,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8天。全面落实河长制,治理河道108条、清理“八乱”96处,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光大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投入使用,固态填埋项目开工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9.8万平方米,造林绿化1.5万亩,森林覆盖率36.8%。

十一、人口与就业

全县户籍人口67.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38万人,农村人口36.02万人;常住人口62.6万人。全年出生9763人,其中二孩5577人,占全县出生人口的57.1%。出生性别比112.5:100。人口出生率14.4‰,死亡率4.5‰,自然增长率9.9‰。

就业状况稳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15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 %。全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2993人,创业培训626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2992人。组织大型招聘会26场,提供招聘岗位3712个,接待各类求职人员5612人次,求职登记2530人,职业指导3120人次,成功就业2105人。

十二、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23元,增长8.7%。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500元、13053元,分别增长7.7%、8.5%。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01元,增长18.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分别支出15553元、9432元,分别增长17.7%、18.6%。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0562人、519086人、40015人、53441人、33773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4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7万人,其中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1.6亿元,发放率100%。连续十四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我县16131名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18元/人/月,高出国家标准3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40万元(普通人群大病保险最高限额40万元、贫困人口50万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30元(2018年11月之后调整为1085),月人均提高55元,惠及433名失业人员。

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全县城乡低保对象5106人,其中城市、农村低保对象分别为533人、4573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00元/人/月、4200元/人/年,全年发放救助资金3917.8万元;五保集中供养对象167人,分散供养对象1111人,集中供养标准为5460元/人/年,共发放救助资金554万元;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4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78.1万元;开展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和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932.2万元;为6552名低保高龄老人、242名失能老人、134孤儿、34名困境儿童和8名“三无”人员分别发放基本救助金521.43万元、8.766万元、109.5万元、16.35万元和5.85万元。

注:①电信部门数据为联通、移动、电信的合计数。

②本资料所列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

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④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⑤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在库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⑥本公报全县人口数采用户籍人口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采用县卫计局数据。

⑦本公报统计数据采用快报数据。

统计制度改革

(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计算和描述的宏观经济信息系统,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市级中观调控管理的需要,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求,旅游休闲产业、健康产业、文化产业等专项核算制度逐步建立,资产负债核算、自然资源核算等核算制度也在积极探索和试点中。

(二)农业、农村统计

推进农村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创新,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农业信息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的统计调查。建立健全涵盖农林牧渔服务业、农业“三新”核算等的农村“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三)工业统计

积极构建反映工业经济新动能的指标体系,及时反映工业经济动能转换。研究建立反映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工业经济结构和效益指标的研究。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成本统计制度。研究完善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改进和完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反映小微企业经营环境、面临问题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利用税务部门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作为工业统计数据生产、评估的可行性。研究构建以工业原材料及产成品物流大数据为基础的指数,以及工业生产运行分地区、分行业的数据评估和监测系统,提高对工业经济运行走势的预测研判能力。

(四)能源资源环境统计

规范能源核算流程,推进能源统一核算改革。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推进以能源产品为调查对象的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调查改革。完善能源核算制度,改进能源核算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适时推进能源统一核算改革。以能源产品统计为基础改进能源生产和销售统计。研究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探索非电可再生能源的统计方法。研究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统计。建立能源、资源、环境、气候和绿色发展数据库。

(五)建设领域统计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实施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管理,进一步提高投资调查单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按照简洁、友好、可核查的原则,进一步改进投资基层数据采集方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投资抽样调查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完善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方法。加强部门数据的协调衔接,更多利用网签行政记录评估和加工数据。推进建筑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改进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探索在地统计问题。完善小微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统计制度。

(六)贸易外经统计

进一步改进完善贸经统计方法制度。研究建立全面反映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发展的市场统计指标。完善网上零售、商业综合体等新业态统计。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济结构和效益指标的研究,完善反映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限额以下单位抽样调查。加强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研究。适时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统计。

(七)服务业统计

按照构建“大服务业”统计思路,健全、完善服务业统计。建立健全服务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及会商通报、数据评估和发布制度。研究完善新兴服务业统计体系。加强幸福产业统计工作,做好派生性服务业单位认定,强化派生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制度研究和统计监测。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丰富采购经理指数体系,探索建立推出中国采购经理综合产出指数;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PMI指数编制方法,提升研判宏观经济总体趋势的精准性。

(八)社会、科技与文化统计

建立健全社会、科技和文化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以公共服务满意度、健康、养老等社会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统计周期滚动调查制度。建立时间利用统计专项调查制度。开展社会保障支出统计指标测算工作。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制定研发投入统计规范,完善研发活动统计制度和调查体系,探索将规模以下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纳入统计范围。组织实施第三次R&D资源清查。完善规模以上企业创新年报制度,推进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制度化和常规化,研究建立创新综合统计制度。开展居民文化参与专项调查,反映文化权益实现程度。拓宽文化统计数据来源渠道,研究试编文化发展指数。

(九)人口和就业统计

完善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制度,优化调查方法,拓展调查领域。积极探索利用人口相关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辅助人口变动调查现场登记,拓展人口统计数据来源渠道;优化人口变动调查项目设计,针对人口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轮换专题模块开展深度调查。改进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方案,统一设计调查样本,健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建立有关就业新形态的统计监测指标,关注新常态下就业质量和劳动力市场变化情况。改革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将统计范围从城镇法人单位拓展到全部法人单位,“四上”单位运用一套表平台数据、“非四上”单位进行抽样调查。逐步推进有条件的“非四上”法人单位采用联网直报方式采集数据。探索运用税务部门所得税资料测算和评估工资统计数据。

(十)住户调查

制定住户调查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数据质量控制。根据收入分配、扶贫及农民工等政策,完善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设计和调查内容。建设住户调查应用系统,建立健全电子记账工作规范。全面整合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的数据发布。

(十一)价格调查

改革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定基指数,推算季度环比和同比指数。完善流通消费价格统计,研究制定居民消费价格质量调整办法。研究应用部门行政记录、行业企业大数据编制服务业重要行业价格指数。改进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的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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