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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3-000034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10
 成文日期  2023-10-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发〔2023〕4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社会综合治税的实施意见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3-0000343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0-10
成文日期: 2023-10-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社会综合治税的实施意见

沭政发〔2023〕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2号),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保障税收收入,堵塞税收漏洞,构建全方位协税护税体系,形成综合治税的合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深化税收协助、强化税收保障对于促进我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和美幸福临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保障原则,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切实加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

牢牢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彻底解决税收保障工作中存在的涉税信息被分割、信息共享不充分、部门协同难度大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税源监控渠道,提高税收征缴质量,实现专业化管理,逐步构建“政府依法管税、税务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的全范围、广覆盖的综合治税体系,确保税收应收尽收、税源稳定增加、亩均税收稳步增长。

三、组织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沭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侯素云同志担任组长,颜士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庞佃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税收保障工作的督促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税收保障重大事项。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支持涉税信息交换工作,依照职责和税收征管需要积极协助提供各类涉税信息。

1.税务局:贯彻执行有关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主动做好与各单位信息沟通和涉税事项联系,对各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意见或建议进行归集、分析比对及分类处理;联系公安部门建立健全税警合作机制;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做好会统核算,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财政局:财政补贴拨付信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数据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招投标、重点施工项目款项拨付资金进度;依法加强对纳税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监督,督促纳税人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使用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和核算;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提交的未申报或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

3.市场监管局:工商股权变更信息;商标专用权转移书据;药品购销监管信息;专利权转移书据;提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配合县税务局做好市场主体税收征缴入库工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信息;登记状态与税务局不一致的,由县税务局实地核实,经核实登记信息虚假的传递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更正。

4.审计局:对审计中发现的偷逃欠税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及时移交县税务局进行征收;联合县税务局开展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5.统计局:全县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工业企业产品产量、产值、价格指数等主要指标信息。

6.公安局:及时处理县税务局移交的涉税案件,严厉打击逃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协助县税务局实施漏征漏管清查、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措施;对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并且不提供担保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依法阻止其出境。

7.住建局:提供建设项目合同、招投标、竣工决算等信息,配合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税收征缴入库工作。

8.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体土地流转和租赁信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信息;提供土地收储情况、出让情况、划拨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情况,配合做好土地交易环节各项税收征管;提供矿产资源开采信息,配合做好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税种的税收征管工作;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传递土地出让、划拨信息。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信息;严格按照“先税后证”原则,配合县税务局搞好房地产税收管理和二手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收管控;维护和运用好全省二手房评估系统;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税资料、推进非接触办税等便民利企措施,大力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9.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执行人财产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该财产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纳税款;在受理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后,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参加清算和破产程序;依法执行县税务局移交的欠缴社会保险费案件。

10.供电、水务、燃气等部门:提供企业用电量、用水量、用煤量、用气量等与税收有关的数据。

11.科技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技术开发项目、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及审核信息。

12.交运局、公路中心:提供全县公路建设工程等项目信息,协助做好在建重大公路项目税收征缴入库等工作。

13.生态环境分局:固体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环保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包括处罚文号、被处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违法行为、法律条文及处罚决定、立案日期、立案文号、决定书下达日期、罚款额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为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资源,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起止、许可经营范围等。

14.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名单及其有效期。

15.商务局:全县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情况;机动车供应商、经销商备案名单,及其有效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起止等;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备案名单及其有效期;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起止等。

16.人民银行:对外付汇信息;依法管理国库,准确高效办理各种税款入库、退库业务,监督税款按时足额入库。

17.行政审批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经批准临时占地信息;建设工程中标信息;提供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审批情况;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平台及时传递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审批情况。

18.发改局:提供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及固定资产投资等信息和数据。

19.工信局:协助完成规上、规下企业纳税统计以及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提升工作。

20.文旅局:提供娱乐业经营许可、景区项目建设等信息;配合做好景区旅游市场税源清查登记和税款征收等工作。

21.残联:提供残疾人就业情况。

22.医疗保障局:提供药店医保划卡数据。

23.金融机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临商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期传递待报解社会保险费账户余额情况。

2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向县税务局提供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等信息;配合县税务局搞好税源核查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解决和处理好税收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5.其他相关部门:在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五、工作制度

(一)完善税收保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税收保障措施,提供必要的场所和人力物力支持,将税收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将税收保障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指导工作,协调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调整涉税信息传递单位、传递内容、传递周期、传递形式以及税收执法协作单位、协作方式和协作内容等,确保税收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涉税联合工作制度。由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税收违法查处体系,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涉税信息不一致的要及时开展联合行动,深入分析差异数据形成的原因及解决方式,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数据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无法达成共识的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涉税信息传递,及时向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涉税工作情况。一是统一部门信息共享渠道,依托临沂市协同办公系统传递涉税信息,要做好相关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二是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税务局涉税信息需求目录清单要求,提供完整、准确、有效、可用的涉税信息,对无法提供的数据作书面说明;税务局要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并及时归档。三是对获取的涉税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对在税收保障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四)建立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制度。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对税收保障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安排落实下一步工作计划。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治税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精准施策发力,做好财源培植和财源建设工作,促进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加。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完成有关信息提报、协助和整改工作,积极支持税务机关依法规范税收征管。税务机关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疏通信息渠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税收征缴合作,提升以数治税水平,强化税收风险防控,创新管理方式,形成纵向畅通、横向严密的协税护税工作网络,确保全县税收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培植税源,加强征管力度。将税收管理和服务相融合,从培植税源、预算编制、优化税务执法方面来促进税收管理,从推广电子发票、提供服务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来提升税收服务。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重要税源监控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分散税源的征缴力度,做到抓大管中不漏小。

(四)明确征缴政策,规范征缴程序。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好税费收入,实现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同时,积极宣传、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临沭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侯素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颜士刚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尹相坤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晓峰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吴继成 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崔广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景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济壮 县司法局局长

庞佃宝 县财政局局长

葛 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勤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高冬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袁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剑林 县水利局局长

高 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光宇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杨 洋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尹昌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顶明 县审计局局长

王夫强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张孝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思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扬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芝良 县统计局局长

高志远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邢连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 勇 县残联理事长

尹继利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局长

宋 乾 县税务局局长

朱文宝 人民银行临沭县支行行长

班树栋 县公路中心主任

周 超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韩宝前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李 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刘景国 临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宝云 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华帅 蛟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新惠 石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邢雨亭 曹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广东 青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晓勇 大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正云 玉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香令 店头镇人民政府镇长


【政策咨询】:临沭县税务局

电话解答:0539-6209501

现场解答:临沭县演武山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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