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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18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10
 成文日期  2018-09-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发〔2018〕10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189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9-10
成文日期: 2018-09-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沭政发〔2018〕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完善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分清责任。明确县与镇街、开发区间政府性债务界限,明确政府与企业间债务界限,落实谁借谁管、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责任。

2.全面规范。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严格报告报批程序,把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监管轨道。

3.不出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稳步推进。严格管理新增政府性债务,稳妥处理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政府性债务管理平稳推进。

二、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

(一)明确举债主体。县政府通过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镇街、开发区不得举借债务,确需举借的应纳入县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统筹考虑,并落实偿还责任。政府债务必须通过政府或财政部门举借,其他国家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不得举借任何债务;其他事业单位举借债务,必须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也不得通过政府显性或隐性担保方式举借。

(二)规范举债程序。县政府在省核定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提出债券使用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申请省人民政府代为发行,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

(三)限定资金用途。举借的政府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一般债券资金应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专项债券资金应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中央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创新公益性项目融资机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承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三、加强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一)实行限额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年末余额不得突破省核定下达的限额,并将全县政府债务(包括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全部纳入限额内管理。

(二)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新发生的政府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各有关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借债务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厘清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关系,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责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升级。

(三)纳入预算管理。要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政府或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四、建立有效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

(一)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要充分用足置换政策、继续加快推进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力争在2018年底前将符合置换条件的政府存量债务全部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以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缓解偿债压力。充分利用限额空间,将符合条件的或有债务按程序并经批准后转为政府债务,并纳入债务置换。置换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被置换对应的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支付利息等其他方面。

(二)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对其举借的到期政府债务负责按时偿还。其中,一般债务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以相应的资金偿还;专项债务要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相应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或其它资金偿还。

(三)依法妥善处理或有债务。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妥善处置存量政府或有债务。对确需依法代偿的到期或有债务,要将代偿部分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依法对原债务单位及有关责任方保留追索权;对因预算管理方式变化或应由政府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等原因确属政府债务的政府或有债务,在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报经省级财政批准后转化为政府债务;对违法违规担保的或有债务,由有关单位、债务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重新修订合同,明确责任,依法解除担保关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减少政府债务余额腾出的限额空间,优先用于解决上述或有债务代偿或转化问题。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

(一)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县、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实施监督。财政局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债务管理制度,细化债务管理办法,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县发改局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项目。人行临沭县支行、县金融办要加强监管、正确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债务规范管理。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县财政局要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提供的债务率等指标,综合评估县直及各镇街债务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提示,进行通报预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未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密切跟踪风险变化,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审慎举借新债,合理管控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县政府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依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当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财政支出、政府预算安排、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根据处置债务风险需要,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建立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情况。

(四)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审计局要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财政局要把债务管理列入财政工作考核范围,认真查处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等过程中的违法规违规行为,切实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附件:临沭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宋玉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刘家合 县沭河水利工程管理处主任

成 员:胡文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邢连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局局长

史佩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苗 壮 县发改局局长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伏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景 健 县信访局局长

孟凡峰 县人社局局长

李新生 县司法局局长

张英杰 县审计局局长

梁雨舟 县人民银行行长

王震宇 县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李根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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