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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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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发〔2017〕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临沭县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规范扶持电商企业,增强县域竞争力,根据中中央、省、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临沭县实际,现制定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培育市场主体、发展配套产业、完善支撑体系、规范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拓宽临沭名、特、优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的原则,按照“打造一个环境、推进三项工程”的工作思路,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实施“电商进村”建设工程、“淘宝村”培育工程和“互联网+”推进工程,搭建综合性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形成链接城乡、资源共享的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促进全企入网、全民触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创电子商务发展新局面,助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扶贫攻坚。 二、工作目标 以电商集聚区和电商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为依托,支持引进优质电商企业,扶持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店铺开展网上交易,全面推动电商快速发展。力争3年内,建立完善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电商服务发展体系。在县内建成县级电商发展服务集聚区,在各镇街分别设立镇级电商发展服务站,在大部分村居(社区)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点;力争建成6个淘宝村、10个电商村,培育10家电商骨干企业和网商品牌;发展电子商务经营主体2000家,电子商务从业和服务人员过万人,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过30亿元。基本实现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电子商务格局。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 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支持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支持供销社、邮政等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互联网+”,推进建立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街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乡村服务站,力争三年内实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点在开展入户宣传、网购网销、便民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农资供应、农业生产技术电商服务,承接农村物流快递配送服务,推动本地农特产品网上销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公司、各镇街人民政府) (二)培育一批特色“电商村”“淘宝村”“淘宝镇” 深入研究临沭柳编、农产品等地方特色产品线上销售特点,挖掘临沭柳编、地瓜、蓝莓、园艺肥等一批优质网货产品,借助“中国柳编之都”“国家级出口柳编质量安全示范区”“全国优质复混肥生产基地”的资源优势,推动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借鉴青云镇“淘宝村”“淘宝镇”成功创建经验,力争3年内建成6个淘宝村、10个电商村。对成功争创“淘宝村”“淘宝镇”的,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三)发挥电商企业龙头带动作用 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本地企业设立电子商务公司,开展电商业务。优选立足县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和辐射空间的电商企业作为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其开拓市场、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集金融服务、大数据应用于一体的平台企业。鼓励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基础。支持企业自建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拓展网络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整合上下游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专业化生产制造能力。3年内,力争培育10家电商骨干企业和网商品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 (四)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商网店 鼓励中小微企业、商品市场经营户、创业青年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实现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有机结合;支持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服务等网上营销。支持企业依托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开展全网营销;支持传统百货、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对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临沭专区,集中展示、宣传、推广临沭企业和产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中小企业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 (五)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队伍,引进、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特色专业平台,支持县内企业与境外电商平台强强联合,拓展境外营销渠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产业集群对接,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优质供应商,提升市场营销能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开展国际购销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国税局) (六)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推动电子商务向物流、会展、旅游、服务贸易、社区服务等领域拓展。鼓励生活服务类企业上线饿了么、窝窝团、美团网、大众点评、58同城等,拓展网络交易渠道;鼓励旅游类企业依托去啊、同程、携程、乐途等旅游网站推广旅游产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人力资源、社保、医疗保健等社区服务资源,构建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加大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力度,促进新技术、新业态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经信局) (七)建设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多功能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形成集聚电商孵化、创客工场、电商服务和快递物流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集聚区。培育和引进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商入驻园区,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业务培训、专业咨询、数据分析、会展推介、代运营、研发设计、广告创意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鼓励知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分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八)提升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加快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能力。支持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优势互补,通过联合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一批协同发展骨干企业。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件配送体系,构建物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合作发展平台,探索“仓配一体化”等新型配送模式,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仓储、包装、分销、配送一条龙服务。统筹利用好交通、邮政、供销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实现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支持城区社区建设快递投送场所,推进末端自提网点建设,打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配送农村“最后一公里”和城市社区“最后一百米”。(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供销联社、县商务局) (九)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三网融合”,统筹基础通讯设施、光纤宽带网和移动通信网、广电有线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逐步实现公共部门、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络(WIFI)接入,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发展大数据产业,促进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十)加大电商人才培训 加快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建立后备人才队伍,使人才培育与企业用人需求、主体创业需求充分对接,加大高级电商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高端运营人才的引进力度。整合资源,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进行培训考察,引进先进技术理念。鼓励创建电子商务(孵化)实训基地,支持专业机构开展电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引导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强人才储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十一)打造电子商务区域品牌 邀请第三方围绕电子商务区域品牌进行包装策划,做好品牌建设和营销,深化与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互动合作,积极策划农产品上行专项营销推广活动,将本地特色产品集体打包触网,多渠道、广覆盖、深层次开展网络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和线上线下影响力,运用区域品牌的力量引导国内线上消费趋势,助推线下产业发展。引导柳编等线下优势产业入驻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构建电商产业带,推动电商与线下产业深度融合,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和个人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及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创立品牌、稳定质量、改进包装、提升服务,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持电商协会发挥好支撑和联系作用,组织各种电商沙龙和聚会活动,督促电商抱团发展,抵制恶性竞争,逐步打造“共担投入、共享收益、协调运作”的工作体制,为电商区域品牌的打造贡献积极力量。(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供销联社、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十二)优化电商行业发展环境 建立电子商务发展服务机制,发挥好公安、质监、食药监、税务、工商、商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发展中的规范和服务职能,提升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个体网店、相关机构的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政务服务,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营商环境,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规范寄递物流业,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广电台、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镇街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完善服务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组织保障体系,定期开会协调解决制约电商发展的问题,研究实施服务电商加速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资金保障。县财政自2018年起每年设立适当的电商发展扶助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三)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文件实施有效期满前,将根据我县电商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附件:临沭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分工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附件 临沭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分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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