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各级监管主体责任,现就2020年第一季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政府网站全面自查自纠
各单位认真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对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
二、开展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
各单位对照《检查指标》,以山东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59.206.216.170/jmca)为基本底数,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对无力维护的账号进行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建设运行规范。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查准备,确保该项工作不出问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