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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最美退役军人王春秀事迹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1  点击:

王春秀,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埠街道办事处王贺城居委人。中共党员,转业军人,临沭县城市管理局职工。2008年3月被临沭县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评为“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2010年8月,临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07年8月11日早晨,家住临沭县城振兴街居民韩守彬的儿子在苍源河振兴桥边玩耍时掉入水中。王春秀正好路过此处,见此情景,王春秀不顾个人安危,连衣服也没脱就纵身跳进河里。在部队训练成长、熟悉水性的王春秀沉着应对,在离小男孩落水处下游70多米,将小男孩托出水面,并与热电厂一名职工联手将落水的孩子拉上岸边。经过急救,小男孩缓过了气来。看到小男孩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王春秀的心平静下来,没有向这个小男孩和在场的群众打招呼,就悄无声息地转身离开。小男孩的父亲韩守彬为了表达全家人对王春秀救命之恩,在振兴街居委会负责同志的陪同下专程到县城管局感谢,并赠送了一面锦旗。

临沭县城管局作出了开展向王春秀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临沂市、临沭县新闻媒体报道了王春秀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王春秀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爱本职,勤奋敬业。他2005年转业,被安置到临沭县城管局,先后在市容管理中队、规划管理中队、广告科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勤勤恳恳,不计名利,被临沭县城市管理局评为“城管执法工作先进个人”,被临沭县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评为“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2010年8月被临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临沭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入选首届《临沂市见义勇为英模谱》一书,并作为特约代表参加该书首发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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