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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3-11-08  点击:

联系方式:156****0683

诉求人来电反映:其家属宋计翠在临沭县参保居民医保,于20238月底因肾病在济南市齐鲁医院急诊科就医,于2023922日出院,现不予报销,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给予报销,请予以处理,谢谢。

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回复:您好!您反映的工单已由临沭县医疗保障局安排基层服务股进行专项办理。接到工单后及时与当事人联系,根据临社保函[2017]25号文件,参保居民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前三天内的相关医疗费用与当次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如齐鲁医院未给直接报销,当事人可携带急诊病历和门诊票据到郑山镇卫生院进行手工报销,本次手工报销仅限住院前三日的急诊费用,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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