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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工单编号:200831105530826180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182*****910

市民来电求助:2020829日左右,其在临沭县曹庄镇家家乐购物超市购买牛奶,市民饮用时发现牛奶存在塑料味,市民已向超市反映,未得到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退款或更换,请予以办理,谢谢。

临沭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答复:回复:调解结束日期: 2020/9/1 16:29:07 争议金额: 45 否 挽回经济损失: 45 精神赔偿金额: 加倍赔偿金额: 否 办理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工单已由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曹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张宗义、季相刚进行专项办理。我局执法人员202091日下午联系投诉人赵真真将该箱益膳房牛奶送到曹庄市场监管所,生产日期C20200821/B保质期30天,经检查无质量问题,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予以更换。如有疑问或建议直接拨打2060071进行继续咨询,同时感谢您对于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经办人: 张宗义 经办人电话: 曹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经办单位: 206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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