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互动>>意见征集>>正文

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年年屠宰20万头优质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8  点击: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优质生猪项目

2、建设地点:临沭县大兴镇时宅子西700m

3、建设规模:年屠宰20万头优质生猪

4、产业政策:(1)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 鼓励类”中“一、农林业”中“32.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十九、轻工”、36、畜禽骨、血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属于鼓励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二类、限制类”中“十二、轻工”中指出:“32、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属于限制类;“第三类 淘汰类”中“(十二)、轻工”中指出:“31、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备”、“32、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均属于淘汰类。拟建项目生猪屠宰规模为20万头,拟建项目采用敞开式烫毛池进行烫毛,根据企业承诺书,对购买的设备进行更换,不使用桥式劈半锯,采用往复锯进行锯切,因此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拟建项目生猪屠宰属于农产的加工及综合利用,同时血和内脏外售属于副产品综合利用,因此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

(2)《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五、重点行业发展方向与布局”中“(三)肉类加工业”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为“进一步调整生产结构,稳步发展猪肉、牛羊肉和禽肉加工。优化肉类食品结构,提高冷鲜肉比重,扩大小包装分割肉的生产,加强肉、蛋制品的精深加工,实现“变大为小、变粗为精、变生为熟、变裸品为包装品、变废为宝、变害为利”,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名优传统肉类食品资源的挖掘,推动传统肉类禽蛋食品的工业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民族特色品牌。支持区域性骨干肉类食品企业整合产业供应链,实现规模化,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在“2、产业布局”中提出“严格控制新增屠宰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生猪、羊年屠宰量在20万头以下、牛屠宰量在5弯头以下、畜禽屠宰量在2000万只以下的企业”,拟建项目为生猪屠宰项目,年屠宰能力为20万头,满足要求。

(3)《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三)发展目标”中提出“在稳步发展猪肉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禽肉和牛羊肉生产”、“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本项目为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属于肉类工业的发展规划行业。

(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在“(二)重点领域”中提出“肉类重点发展猪、牛、羊、鸡、鸭、鹅、兔等产品深加工”,本项目生猪屠宰加工属于通知中提出的重点发展方向。

(5)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商秩发〔2009〕620号)中“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中“(二)基本原则”中指出:“1、严格标准,保障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条件和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推行行业技术进步,推进机械化屠宰”;同时在“三、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中“(一)完善设置规划,优化行业布局”中指出“2、下列地区不得设置定点屠宰企业:污染源、供水水源地、自来水取水口和密集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易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的工业企业所在地区或场所。其他有关法规和标准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拟建项目屠宰规模为20万吨,不属于淘汰的落后产能,且拟建项目与

商务局签订有协议,项目属于定点屠宰企业,且不位于规划中提出的禁止建设定点屠宰厂的位置,因此符合规划要求。

(6)《山东省“十二五”食品工业发展规划》在“四、发展重点”中“(三)畜禽加工业”中指出:“稳定发展冷冻猪肉和高温肉制品,重点发展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等深精加工制品。鲜肉制品向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熟肉制品想多品种、系列化、营养化、易存储、使用方便等方向发展。采用生物等先进技术,搞好畜禽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行食品国际注册,努力扩大肉制品和生物制品出口。加大推行定点屠宰工作力度,提高屠宰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拟建项目为生猪屠宰加工项目,产品主要为冷冻猪肉和副产品等,具有营养化、易存储、食用方便等特点,属于重点发展行业。

(7)《临沂市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四、发展重点”中在“(一)扶持优势产品,明确开发方向”有关畜禽加工的发展方向为“稳定发展冷冻猪肉和高温肉制品,大力发展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等深精加工制品。鲜肉制品向预冻肉、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熟肉制品向多品种、系列化、全营养、精包装、易存储、食用方便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国家和地方鼓励和重点发展的行业,且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拟建工程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废气包括恶臭气体、氨以及焚烧炉废气。

①恶臭气体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包括待宰圈猪尿、猪粪、屠宰工序产生的胃肠容物等散发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以及其他工序恶臭气体。针对待宰圈内粪便产生的恶臭气体,借鉴同行业本工序臭气治理的成功经验,待宰区设专人管理,运输车辆卸料完成后对车辆进行及时清扫、冲刷,冲刷废水经密闭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减少恶臭源的散发时间,待宰区每天冲洗,粪便同地面冲洗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针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胃肠容物以及猪血、猪毛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及时收集胃肠容物、猪血、猪毛送饲料加工厂作生产原料,未能收集的散落地面的少量胃肠容物、猪血、猪毛等要及时进行清扫,定期冲刷,地面铺设防血、防水、耐机械破坏的不透水材料,表面防滑,冲刷废水经密闭管道送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减少恶臭源的散发时间,并且在车间上方设置大功率排气扇,加强通风,设置专门人员管理,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

针对污水站恶臭采取池池体封闭、输送管道密闭设施,对产生恶臭的点源进行集中收集排放,控制污泥浓缩厌氧发酵,污泥浓缩后及时送外运处理,减少污泥堆存量和堆存时间,建设绿化隔离防护带等措施。

其他工序恶臭采取加强通风措施后,恶臭气体影响较小。

②氨

拟建项目冷库和恒温库产生少量无组织氨,检修的时候将少量的挥发氨气捕集后用酸液进行吸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恶臭和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③焚烧废气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等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经焚烧炉自带处理措施处理后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4-2001)标准要求。

2、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废水为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软水站废水以及冷却器循环冷却排污水。

a、软水站废水及冷却器循环冷却排污水:软水站废水和冷却器循环冷却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经收集后用于待宰圈清洗、车辆清洗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

b、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全部用于临沭县大兴镇时宅子园艺场灌溉。

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噪声源包括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和碰撞摩擦噪声,循环水处理水泵运行噪声,各类风机噪声等。各种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风机设置在风机房,泵类则进行隔声、减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9)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病死猪、猪血、猪毛、修刮固废、不可食用内脏、不合格产品、肉尸修整下脚料、副产品清理下脚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焚烧炉炉渣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病死猪、不合格产品、肉尸修整过程中三腺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实现无害化处理;猪血、猪毛、修刮固废、不可食用内脏、肉尸修整过程中产生的除三腺外的其他下脚料、副产品清理下脚料经收集后外卖饲料厂做生产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再生;焚烧炉炉渣进行填埋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的主要事故风险为氨罐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和废水泄漏或超标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最大可信事故类型为氨罐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拟建项目液氨罐区为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风险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5km的范围。

针对各类危险物料的性质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恶臭和氨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焚烧炉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l8484-2001)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和冷却器循环冷却排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待宰区冲洗、车辆清洗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屠宰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车间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全部经厂区污水管道送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中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全部用于时宅子园艺场灌溉,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项目废水排放在采取严格的地面防渗措施和废水收集、处理措施,可有效控制渗漏环节,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对当地地下水水质水量影响较小。

4、噪声: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很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本项目的各类生产废料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定期处理,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优质生猪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城市规划与用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在为该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增加地方财政和税收,并且还可以为周围地区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机会,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该项目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到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在3月29日前通过电话或者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即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截至2013年4月6日。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临沂源兴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电话:13854930516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联系人:孙士超

联系电话(传真):18606392921

2013-3-27

上一条:山东常林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新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集2013年全县重点工作暨民生实事意见建议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