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沭县清研复合油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沭县清研复合油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燃料油项目
项目概况:临沭县清研复合油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临沭县蛟龙镇沙岭村北2000米处,年产1万吨复合无铅汽油项目,现已停产,生产装置已经拆除。公司投资925万元搬迁至临沭县城兴大西街306号金沂蒙集团曙光化工公司院内,建设15万吨/年精制燃料油项目,包括14万吨/年精制柴油燃料油和1万吨/年复合无铅汽油,总占地面积17176m2,主要建设内容为精制柴油燃料油生产车间和储罐区、复合无铅汽油生产车间和储罐区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金沂蒙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A等级标准,达标排入牛腿沟,汇入沭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精制柴油燃料油储罐采用固定拱顶罐密闭储存,复合无铅汽油储罐采用内浮顶储罐储存,其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挥发废气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排气口达标排放;各生产装置和桶装库棚产生的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密闭操作或储存、车间通风等措施达标排放;汽车卸桟台产生的无组织挥发废气通过汽车储罐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排气口达标排放;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油渣、废矿砂和废包装物为危险废物,分别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泵和空气压缩机,首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通过加减振垫、隔声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源。同时采取合理的总体布置,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有柴油、汽油等,存在着一定的环境风险因素。项目储罐区设置围堰、车间设环形地沟,可收集废水,各类废水有足够的容纳设施容量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全厂物质发生泄漏时,均进入各围堰及事故池,可确保不外排。一但出现风险事故,生产车间立即停车调查事故原由,待维修好后方可重新生成;项目通过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其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生产属清洁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沭县清研复合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仕伟
联系电话:13407699698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8205073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号 邮编:250001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