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诺贝丰化学有限公司2×12MW背压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诺贝丰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及投资:2×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6037.8万元。
服务范围: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内工业用户和居民采暖用汽。
建设地点: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内,青云山路与兴南街交界处。
主要工程内容:本技改项目新增2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锅炉、风机及烟囱等燃烧系统主体工程,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已批复在建工程。
本技改项目总投资6037.8万元,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7000h,年运行小时数为7920h。年供电量为150.36GWh,年供热量为3.54×106GJ。新增劳动定员16人(热电联产项目总定员46人)。
本技改项目规模为2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在建工程),配套2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低氮燃烧和SNCR脱硝装置(初始浓度为300mg/m3,综合脱硝效率按≥68.5%考虑)控制NOx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量,采用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6%)+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按92%、除尘效率按25%计)联合烟气净化装置(总除尘效率按99.7%、脱硫效率按95%计)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另外,烟气中含有一定浓度的汞及其化合物,SCR脱硝装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还对汞及其化合物具有一定的脱除作用(脱除效率取70%)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NOx和汞及其化合物。为了对电厂的污染物排放实现监控,在烟道上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技改后,配套机组后(新增耗煤量51169t/a),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采暖季和非采暖季SO2、NOx、烟尘和的小时排放量分别为17.56kg、19.87 kg、 3.96kg和15.96kg、18.06 kg、3.6kg,SO2、NOx、烟尘年排放量分别为130.22 t、147.39t和29.37t;汞及其化合物年排放量为6.514kg。
配套机组前,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采暖季和非采暖季SO2、NOx、烟尘的小时排放量分别为13.36kg、15.12 kg、 3.01kg和11.11 kg、12.58 kg、2.51kg,SO2、NOx、烟尘年排放量分别为93.4 t、105.71t和21.07t;汞及其化合物年排放量为4.67kg。
综上,热电联产后SO2、NOx、烟尘年排放新增量分别为36.82 t、41.68t和8.3t,汞及其化合物新增年排放量为1.844kg。
本项目新增废水包括少量工业废水和新增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自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牛腿沟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锅炉产生灰渣及脱硫副产物均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则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种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厂界噪声在落实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严格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的原则进行建设,所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其排放情况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诺贝丰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总
联系电话:0539-719898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0531-66570566 (Fax)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