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位于临沂市临沭县临沭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5217万元,占地面积86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43平方米,主要建设黄腐酸钾及腐殖酸水溶肥料生产装置、微生物菌剂生产装置、聚天冬氨酸钾生产装置、仓库、办公室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0.9万吨固体黄腐酸钾、7万吨腐殖酸水溶肥料(液体)及0.1万吨微生物菌剂,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7万吨腐殖酸水溶肥料(液体)及5万吨聚天冬氨酸钾。项目职工定员208人,年运行时间300天,生产车间实行三班制,一班8h,全年共7200h。项目建成运营后,全年可实现产值101637万元,年利润4469万元,可提供208人的就业机会。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该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预计2015年10月投运二期工程预计于2016年3月投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及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应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企业领导接到通知后非常重视,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2015年5月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划,二期工程中的产品聚天冬氨酸钾预留,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对一期工程中的0.9万吨固体黄腐酸钾、7万吨腐殖酸水溶肥料(液体)及0.1万吨微生物菌剂,二期工程中的7万吨腐殖酸水溶肥料(液体)进行详细分析。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如发酵罐和种子罐等)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水膜除尘器排水和生活污水等。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风化煤下料、破碎粉尘,煤浆碱化及酸化废气,滤渣干燥时产生的干燥粉尘和配套热风炉(1*)烟气;固体黄腐酸钾生产时喷雾干燥产生的干燥粉尘及配套热风炉(2*)燃煤烟气,装袋工序产生的装袋粉尘;微生物菌剂生产时菌种培养及发酵产生的发酵废气及恶臭,发酵产物干燥时产生的恶臭,装袋工序产生的装袋粉尘。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滤渣干燥产生的滤饼,热风炉配套袋式除尘器收集烟尘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包括生产过程各类机械设备、泵类以及风机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处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蒸汽冷凝水、水膜除尘器排水等回用至球磨工序,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如发酵罐和种子罐等)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以及牛腿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入牛腿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牛腿沟,最终进入沭河,外排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处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1)风化煤下料及破碎粉尘:本项目风化煤下料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9%),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1#),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煤浆碱化及酸化废气:本项目煤浆碱化及酸化时产生废气,其中煤浆碱化废气主要为VOC和水蒸气,酸化废气主要为VOC、醋酸和水蒸气,碱化废气和酸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喷淋冷却塔处理及脱水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VOC去除效率90%,醋酸去除率90%),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2#),外排废气中VOC和醋酸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滤渣干燥粉尘及配套热风炉(1*)烟气:滤渣干燥产生的干燥粉尘及配套热风炉(1*)烟气经旋风分离后由文丘里湿式除尘及洗涤塔洗涤处理(总除尘效率99.8%),处理后的含SO2及NOx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固体黄腐酸钾喷雾干燥工段配套热风炉(2*)燃煤烟气处理装置集中处理。
(4)固体黄腐酸钾喷雾干燥粉尘:固体黄腐酸钾制备时产生的喷雾干燥粉尘经双级旋风分离后由水膜除尘器处理(总除尘效率99.6%),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3#),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固体黄腐酸钾配套热风炉(2*)燃煤烟气:固体黄腐酸钾配套热风炉(2*)燃煤烟气与滤渣干燥工段输送来的含SO2及NOx废气一并经二氧化氯脱硝、氨水脱硫及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脱硝、脱硫及除尘效率分别约为65%、93%和99.9%),处理后由1根30m高烟囱排放(4#),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6)发酵废气:本项目微生物菌剂生产时菌种培养及发酵产生发酵废气,发酵废气主要成分为CO2及水蒸气,经管道间歇性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5#)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固体黄腐酸钾装袋粉尘、微生物菌剂装袋粉尘、发酵恶臭、发酵产物干燥恶臭及设备跑冒滴露产生的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及自然通风等措施后,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滤饼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面做肥料原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所有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是有保证的,在收集、储运、处置中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包括生产过程各类机械设备、泵类以及风机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针对噪声源位置及特点分别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各专业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防,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建成后将能有效的防止火灾、泄露、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完工后,其生产是安全可靠的,本项目产生的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4)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排放量较小,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9-7205530
传真:0539-7205552
e-mail:abc7206393@126.com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金玉山大厦
邮编:276001
建设单位: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9-7198983
诺贝丰(中国)化学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