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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临沭县科技创新发展有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11-25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kxjsj/2024-00001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4-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临沭县科技创新发展有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kxjsj/2024-0000101
发布机构: 临沭县科学技术局
公开目录: 部门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24-11-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2024年临沭县科技工作总体安排,为发挥科技创新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推动作用,突出科技创新对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县级科技创新发展有关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一区三园”及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着力推进在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创新。

支持安全生产、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震减灾、中医药等领域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对大气、土壤、水资源等环境治理以及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废物处理技术创新。

支持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着重突出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参与项目合作,突出军民科技融合,突出科技型领军中小企业项目培植和产业培育,通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项目类别

本次启动的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包括临沭县重点研发计划和临沭县产学研合作计划。

(一)临沭县重点研发计划

1、高新技术产业专项

(1)申报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县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项目信息库;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点,技术水平和创新程度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已经先期进行科学研究,三年内能形成高水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或高层次人才参与研发项目。

(2)申报条件

在临沭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型初创期或起步期中小微企业;有固定的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原则上应有授权或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2、农业与社会发展专项

(1)申报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乡村提振,重点支持良种工程、农机装备、粮食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归雁工程、与社会发展领域的应用研究、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与示范;项目应突出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农业科技服务等领域。

(2)申报条件

在临沭县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合作社等;有固定的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技术力量、必要的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支撑条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涉及示范的项目需有明确的示范应用基地,能形成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或实现产业化。

(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该项目主要支持我县科技型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专家签订的已经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并对相关科技成果进行有效转化

1、项目扶持领域

(1)合作项目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政策,能有效促进我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瓶颈技术的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该行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项目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技术路线完善、可行,能够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取得重要进展,达到预期目标,合作方对项目研究能起到关键作用。

(2)引进关键技术、人才,培养优秀人才队伍,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科技竞争力,对县级以上各类主体计划项目的实施有重要支撑作用。

(3)合作双方具有优良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基础,已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研究与人员交流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合作环境,能有效提升国内外科技合作能力,形成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

2、申报条件

(1)我县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签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委托开发或联合研究合同。

(2)申报项目时应提供所产生合作费用的国家统一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

(3)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为我县拥有,能够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与交流机制,使我县能充分、有效利用县外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自然资源,分享科技前沿成果,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三、项目受理

1、项目单位向所在镇街(区)提报申报材料。

2、镇街(区)对项目单位提报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县科技局受理。所报项目均需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各申报单位自愿上报各类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往年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限报一项,不得多项申报。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4、本年度项目采取不限项申报,各镇街(区)、县直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把好项目推荐上来。县科技局、财政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5、对年度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环保不达标或受处罚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类项目联系方式

农社科:孙 欣

高新科:禚孟雅

联系电话:0539-6212465

附件:1、临沭县重点研发计划申请书

2、临沭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申报书

临沭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附件1、临沭县重点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2、临沭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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