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证注销声明 | ||||||||||||||||||||||||
2024-11-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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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史继花等十位同志行政执法证注销,现声明作废,有关信息如下: 姓名:史继花,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02,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姓名:王军,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44,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姓名:邸仕群,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44,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姓名:王晓玲,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12,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姓名:李善彬,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10,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姓名:时尚向,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07,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姓名:姜其双,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35,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姓名:时海萍,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08,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姓名:顾帮华,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16,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姓名:赵玉真,行政执法证号:15121219043,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行政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举报,举报电话:0539-2436587。 特此声明。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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